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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岩:完善反垄断监管举措 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09-14 13:01:03
2024年全国公平竞争大会10日至11日在武汉举行。多位与会人士认为,在中国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反垄断监管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手段,日益被赋予更多期待。
 
“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俞路强调,创新离不开竞争,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竞争与创新的良性互动,需要反垄断监管执法发挥重要作用。
 
“反垄断监管执法作为保护市场竞争的重要机制措施,核心功能就是以监管保护创新,以竞争促进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唯有持续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才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保障。”俞路说。
 
中国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技术,特别是以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为特征的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推动力,在重塑生产方式和经济体系的同时,也给反垄断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一方面,在新的技术手段加持下,垄断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增加了调查取证和定性分析的难度。另一方面,与数字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与竞争关系的平衡、标准必要专利等相关问题,也亟待反垄断监管机构采取措施有力破解。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中国反垄断司法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从垄断案件审理涉及的领域看,互联网平台和无线通信的新经济和新技术的案件也日渐走进司法视野。
 
面对这些新挑战和新趋势,与会人士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加强反垄断监管的前瞻性,健全反垄断制度规则。
 
俞路强调,要深化前瞻性研究,紧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领域,深入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调研,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市场竞争规律和企业创新规律,以及及时发现评估,防范垄断风险,不断提升监管的精确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郭丽岩指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一环境的构建与维系离不开制度规则在全链条上的保驾护航。从市场准入,到具体经营环节,再到市场退出,相关制度规则应更好配套,通过明确的行为规范和监管机制,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要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先林看来,反垄断监管制度的完善,不光针对市场经营者,也是为了更好约束公权力的滥用。这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防止出现行政权力妨碍市场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看来,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更多刚性约束措施的出台,市场主体将迎来更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
 
“发展新质生产力还需更加注重竞争政策跟其他政策的协调一致。”朱理解释说,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产业政策、创新政策、金融政策各个政策之间的相互协同,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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