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稳增长促转型要抓紧推出基础性扩张性重要改革举措
中国经济时报 / 2024-01-10 16:07:07
稳增长、促转型要把立足点转到挖掘新增长潜能上。我国经济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新增长潜能,简单地说,就是追赶潜能以及数字经济和绿色转型催生的新潜能。这些新潜能仍可支持我国经济5至10年的中速增长期。
挑战在于,如何挖掘这些新增长潜能?当需求不足、增长动能下降时,社会上要求放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呼声增加。这里需要说清楚的是,我国与发达经济体在宏观政策作用上的区别。发达经济体是成熟经济体,处在低速增长期,是一种维持性的增长,新增长潜能很少,宏观政策的变动往往能够决定经济增长走向。我国还有中速增长潜力,宏观政策主要起稳定平衡作用,打一个不大准确的比喻,现阶段如果潜在增速为5%,宏观政策大概影响的是1%,其余4%取决于技术条件和体制政策环境,尤其是后者的影响更大。如果不说清楚中国与成熟经济体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别,“通缩”“量化宽松”等概念就可能被误读或误用。需要澄清的一种观点是,并不仅是宏观政策可以短期见效,具有扩张效应的结构性改革同样可有立竿见影之效。
就当前稳增长而言,需要继续保持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同时应抓紧推动基础性且具扩张性的重要改革举措。
第一,与扩大消费需求相适应,加快推进以进城农民工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呈现出若干具有长期意义的新变化、新特征。在需求端,重要耐用消费品、房地产、基建等相继出现历史需求峰值,进入减速期。以吃穿和其他日常基本消费为主的生存型消费趋于稳定,消费增长更多由社保、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娱乐、金融服务、交通通信等发展型消费拉动。
生存型消费以个体消费方式为主,发展型消费较多采取集体消费或公共服务方式,如医保社保采取互助共济方式,学校教育是集体学习方式,与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直接相关,需要政府搭台子、建制度、出资金,是政府消费支出与居民消费支出的组合。从现实情况看,这方面缺口较大,其中欠账最多的是近三亿农民工特别是其中的近两亿进城农民工。这里有两个重点,一是与基本公共服务为依托的发展型消费,二是以农民工为重点的中低收入阶层。不抓住这些重点或痛点,扩大消费很难有实质性进展。
以往我们强调,中国有四亿中等收入群体,会形成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这在过去是能说得通的,但现阶段这部分人群的扩大消费能力是递减的。更应重视的是,中等收入群体以下的九亿中低收入群体。前些时候讨论共同富裕问题,社会上有一些不同解读。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是一个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或是道义问题,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更为现实和紧迫的问题是,能否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增长速度就要掉下来。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能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阶段,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基尼系数较低。
在需求侧管理中,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身份平等”“基本公共服务获取权利平等”“土地(不动产)财产权利平等”。采取更大力度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可借鉴负面清单办法,全国除为数不多的特殊地区外,全面放开户籍限制,取消城乡居民身份差别。在三年脱贫攻坚战以后,实施为期三年的以近三亿进城农民工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攻坚计划。实施进城农村人口基本保障住房建设工程,可收购城市滞销的存量住房,转为农民工保障房。浙江最近出台了取消落户限制的有关政策,走在全国前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期待其他省份可以跟上。
第二,与都市圈城市群的深度扩展相适应,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积极探索、有所突破。
城乡土地权利不平等是农民财产性收入低的重要原因。城市居民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在社会上自由交易,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却不能在集体组织之外上市交易。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流动、可交易、可抵押、可担保的财产与不可流动、不可交易、不可抵押的财产市场估值和价格差异很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但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进展迟缓,宅基地转让受限,还有小产权房等遗留问题。
建议率先在城市群、都市圈的城乡接合部,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在农民宅基地向集体组织之外转让、抵押、担保等方面,有积极探索和突破。为了免除后顾之忧,可规定农民土地交易所获收入优先为相关人员完善社保,包括保障性住房,形成比原有土地保障更可靠、更有效率的现代化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应当允许城乡居民双向流动和置业,带动居住条件改善和消费结构升级,带动都市圈、城乡接合部大量中小城镇的发展,相应扩大房地产、基建等需求。这样就可以实现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社保能力增强、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改善、产业稳定增长和结构升级,一举数得。
第三,与稳预期稳信心、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相适应,调整企业分类方法,把按所有制对企业分类改为按所有制对投资者分类。
现阶段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理解、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
在理论上要把企业家与资本家区分开来。工业革命初期,有本钱的人才能办企业,资金提供者和企业创办者合为一体,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二者的不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企业所有者、创立者、经营管理者分离的现象,特别是熊彼特提出创新理念后,人们逐步认识到企业家才能和精神是一种特殊的能力。
所谓企业家才能和精神,是指被称为企业家的那部分人,他们拥有好奇心、远见、洞察力、冒险、探索、坚忍不拔、组织协调力、执行力等一系列特质,主要职能是组合利用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现在还有数据)等各类资源,是组合资源的资源,是高于资本的一种更为稀缺的资源。提供资本和有效组合利用包括资本在内的各种要素是两种不同的能力,或者说资本家和企业家所从事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职能,不能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是具有企业家才能的那些人,识别并抓住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组织各类资源,创办发展了大量充满生机活力、具有创新进取精神的企业。他们通常是白手起家,并没有多少资本,通俗地说,是一些“穷光蛋”,穷则思变而创办企业,投资者正是看中了他们的企业家才能,才把资本给了企业家,是因为投资者知道企业家比他们能够更加有效地配置和利用资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不同所有制资本股权多元化和相关融合成为常态,比如大型央企境外上市,有大量的境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而民营企业的股东中,也不乏直接或间接的国有股东。要找到纯粹的国企或民企越来越困难。按照所有制出身划定企业性质和类别,越来越难,更重要的是,低估了企业家才能和精神的作用。按照这种思路,资本的地位和作用第一,企业家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甚至更低,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家是组合包括资本在内的要素资源的资源,是重要性高于资本的资源。
摆正企业家才能和精神与包括资本在内的其他生产要素的关系,使企业家才能和精神充当主角,是各类企业治理结构变革的核心要义,对提高企业的活力、竞争力、创新力至为关键。对民营企业如此,对国有企业更是如此。一个具有合格或优秀企业家的国有企业,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完成国家赋予的战略职能更是不可或缺。
依照上述对企业产权和治理结构的认识,需要对企业分类作出相应调整,按照企业的规模、技术、就业等特点进行分类,并出台相应政策。同时,按所有制对投资者分类,如中央国资投资者、地方国资投资者、社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者等。这样的调整也符合国际惯例,对国有经济而言,则顺应了中央早就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企改革的要求。
在纠正所有制歧视方面要有实质性进展,改变行业准入、项目招标、资金获取、国家安全等方面国企民企不平等的潜规则。以此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相关行政检查、社会监督、法律诉讼等制度。允许和鼓励平台企业、大型科技骨干企业大胆投资、积极创新,参与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实行以常态化、负面清单为主的监管。
(作者:刘世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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