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捷: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光明日报 作者:李捷 / 2021-09-25 23:10:55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迫切要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关键性环节。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保障。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坚持全体、全面、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不能指望“天上掉馅饼”,要靠全体人民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要靠全体人民竞相勃发的智慧创造。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
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合理调节高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在彻底摆脱绝对贫困基础上,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大系统工程。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是一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稳中求进,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作者:李捷,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史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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