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中宏视角 > 郝涛: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详情

郝涛: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郝涛 / 2021-09-16 17:23:31
  千年夙愿,百年奋斗,今朝圆梦。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接续奋斗,我国实现了从基本解决温饱到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跨越,迈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一切过往,皆为序章。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了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强调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前进方向。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体现。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把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一是推动区域共富,发挥“全国一盘棋”的制度优势,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动对接、人才交流,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建立区际利益补偿机制,促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形成百花齐放春满园的发展局面,从而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二是推动城乡共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三是推动群体共富,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还要分好“蛋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打通向上流动通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开启了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崭新历程。改革开放后,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取得了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打赢脱贫攻坚战,逐步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出了一大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发展之路没有终点,只有新的起点。没有发展,没有实实在在的发展,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新征程上,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高质量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当前,党中央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绘就了共富之路的宏伟蓝图,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实践表明,我国的现代化不是少数人享受现代化成果,而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的现代化,这是一条不同于西方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人民所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共同富裕既不是同时富裕、同步富裕,也不是“吃大锅饭”,更不是“劫富济贫”,而是共建共富、逐步共富、全民共富。“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人民群众走向全面小康后,就会追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内容,补齐民生短板、守住民生底线、提升民生福祉,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让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共同富裕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共同富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因此,促进共同富裕,既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永不止步、永不懈怠、永不满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如既往地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向市场要潜力,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又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循序渐进、逐步推开,不吊高胃口、不做“过头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积小胜为大胜,以先行示范带动全局发展,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持续推进全面小康向共同富裕迈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郝涛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