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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人民城市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人民日报 / 2025-02-25 15:14:16
  城市的核心是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凸显了城市发展的人民属性,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如何深入理解、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本期理论版特辟专版予以阐释。欢迎广大读者参与探讨这一话题。
 
——编者
 
  城市的核心是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凸显了城市发展的人民属性,进一步明确人民的主体地位,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城市学说,为建设人民城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人民城市理念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在城市工作这一系统工程中,人民城市理念要求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
 
  人民城市理念是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科学总结和创新。这一重要理念强调城市发展必须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注重城市的物质建设,也要突出城市的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强调人民群众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城市建设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强调城市治理必须为了人民,不断提升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指明了建设人民城市的基本路径。在人民城市理念指引下,各地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到城市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比如,上海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深圳以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化城市建设,苏州古典园林与现代产业共同构成城市图景等,这些都是人民城市理念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成功实践。
 
  人民城市理念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观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民城市人民建”。城市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空间单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城市的主人,人民全程参与城市建设,参与到城市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商贸服务等各类活动中,可以改善城市的教育、住房、医疗、文化等条件,为城市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是“人民城市为人民”。这要求城市管理者在制定政策和规划时,充分考虑市民的实际需求,建设更多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生活质量;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强社会保障,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城市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城市发展成果惠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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