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学习时报 / 2024-11-22 10:35:56
深刻认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重大责任
金融业是直接的、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资源的行业,能够跨时空集聚资本、配置资源、发现价格,提供风险管理手段。现代科技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的综合体系,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风险和不确定程度高。基础研究迈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和产业等不同阶段,都存在不同的金融需求。金融业评价和实现科技创新价值,并从中获得价值回报,形成对科技创新源源不断的可持续投入,与创新体系各子领域有机耦合。
历史上,每一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都离不开金融体系的创新、保障和支持。现代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投资体系的建立分别促成前三次科技革命,并由此加速世界现代化进程。近现代以来,为保持长期竞争力,主要发达国家均立足本国科技战略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正在形成。但是,与科技创新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对应,金融供给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间接融资与科技创新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当前,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融资约占社会融资规模的70%,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银行信贷天然寻求稳定收益,重抵押担保,但早期科创企业成果转化不确定,研发需要长期资金,现金流不稳定,往往不符合信贷条件,与传统信贷存在风险和收益难匹配的固有矛盾。二是直接融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国股权融资的比重低,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股权融资市场还不够发达。在股权融资内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金融供给不够充分,创投行业“募投管退”各环节尚不顺畅,对硬科技领域项目投研能力不强。居民部门的金融资产配置偏好于短期资产,能够提供长期资金的保险和资管产品体量不足。三是政府性资金的投资和担保作用尚未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也存在盈利性需求,普遍面临短周期绩效考核,引导投早投小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社会资本尚未形成各有侧重、错位竞争、接力式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覆盖面窄,有的还有反担保要求,风险分担补偿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在地方财力偏紧的情况下,政府出资的风险补偿资金不足,难以撬动社会资本和信贷融资。四是鼓励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尚待完善。全国缺乏统一的科创识别标准、统计和评价体系,科创信息共享不充分。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不高,内部考核和激励不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创新欠缺,金融监管对科技金融的适配性不够,制约了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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