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中宏智库 >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详情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人民日报 / 2024-09-19 14:23:22

准确把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

 
  二、准确把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我国改革中形成的重要实践经验。在更高水平上释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潜力,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确保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同时,要增强政府宏观经济治理能力,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需要积极落实《决定》提出的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的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制度,健全促进国企聚焦主责主业的体制机制。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还存在市场准入后不平等、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需要加快落实《决定》提出的“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保障准入后平等获取要素和开展经营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民营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推动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内更好发挥稳增长、保就业、促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统一大市场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和比较优势、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联动的基础。当前,构建全国统一的要素市场面临地方招商内卷,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衔接不够,土地、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构建全国统一的产品市场面临地方保护、市场准入障碍、不同所有制待遇不同、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等问题。要按照《决定》部署,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完善对平台等新经济组织的监管机制。健全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推动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实现要素资源更高效的配置。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我国产权保护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发展的适应性不强。市场准入存在一些隐性壁垒,退出机制仍不完善,影响优胜劣汰机制作用的发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监管和服务水平还不够高。《决定》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要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增强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决定》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要结合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业务特殊性,分领域分阶段制定优化其市场准入的规则标准。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建设,推动社会信用制度规则的统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我国宏观经济治理还面临政策协调性不够和部门权责边界不清晰,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划分不完全合理,历史积累的房地产、地方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交织,基础数据统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要按照《决定》部署,通过持续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规划、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提高宏观调控的综合效能。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增加地方自主财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通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完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为宏观经济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