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维度深化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规律的认识
《红旗文稿》 / 2024-06-06 10:44:34
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的堵点卡点
生产力的质变是社会再生产内容和方式的重构,而社会再生产不仅包括物质资料的再生产,还包括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是马克思的名言。这说明,生产力的革命必然伴随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当然,这个过程也是一个长期过程。
新技术的萌生和扩散,是以新的技术经济体系与适当的制度、法律框架、劳动关系和文化观念间的适当匹配为条件的。要尽可能释放新技术的增长潜能,不仅需要在技术创新体系上予以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变革,为释放新技术的发展潜能创造条件。18世纪后期英国工业革命的兴起,不仅需要蒸汽动力冶铁和纺织业的技术进步,而且在制度上也要破除传统的社会等级制度和行会制度,确立劳动力的流动制度,将劳动力从传统的农业、畜牧业和土地依附关系当中释放出来,其本质是一种从传统农业向工业社会的要素释放。到了机器大工业时代,技术上机器与大工业生产已成为可能,“许多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生产同种商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要使这种可能成为现实,核心在于使得创造“兵营式纪律”的工厂制度成为可能。在第四次技术革命浪潮中,石油、化工和汽车成为支柱产业,这些产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要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不仅需要生产过程形成规模化流水线的福特制,同时还要求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的、标准化的消费对应。因此,劳资议价的制度创立就成为关键。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出现“黄金三十年”,并不只是内燃机、汽车、飞机和石油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而是形成了以布雷顿森林体系、工会集体谈判的工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调节作用,形成了一个适应于“石油时代”的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和大规模消费的积累体系和发展模式。总之,考察生产力质变,不能将生产力的质变简单还原为一个技术进步的问题,也不能将生产力的质变孤立地上升为一个生产关系变革的问题,而必须从生产方式的视角出发,从技术—制度的双重维度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规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显著优势,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的堵点卡点,为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制度环境。
作者:杨虎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外国经济思想史研究室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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