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
2022-06-15 13:57:52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从顶层制度设计、要素保障等多方面支持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近年来取得明显成效。明确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2021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厘清了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定位,解决了各地保障性住房名目多、政策“碎片化”问题,为促进各地规范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
基本解决本地户籍居民住房困难。在政策支持下,各地通过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途径解决本地户籍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截至2020年年末,上海累计供应公租房15万套,受益72万户,“十三五”期间征收安置住房供应超过30万套,解决了一大批本地户籍居民住房困难。
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取得新进展。各地高度重视,均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北京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上海市47万套(间),广东省129万套(间),其中广州60万套(间),深圳40万套(间);浙江省120万套(间),其中杭州33万套(间),宁波21.3万套(间),力度非常大。各地通过出让新增租赁用地、鼓励盘活存量土地和房屋、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负担、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给予资金补助和融资支持等举措,动员社会力量有地出地、有钱出钱,已有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投入使用。
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满足夹心群体拥有一套自有住房的需求。共有产权住房是介于商品住房和租赁性保障房之间的产权型保障房,先由政府和居民共有产权,待居民购房能力提高后,增购政府产权直至完全拥有,适合有一定经济能力但又暂时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夹心群体。根据2021年年底各大城市统计,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15个城市已有共有产权住房上市供应,截至“十三五”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12.8万户。杭州、宁波等3个城市已出台政策文件,处于项目落地阶段。杭州市、广州市“十四五”期间规划供应各3万套,北京市规划供应10万套,有效满足夹心群体拥有一套自有住房的需求。此外,各地通过棚户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拆除或改造了一大批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简易结构的房屋,北京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3199栋,改造建筑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
在充分肯定住房保障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住房领域不充分不平衡矛盾仍然突出:部分居民居住过于拥挤,仍有一定数量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住房基本设施设备不全、配套不完善,少数还存在安全隐患;大城市住房消费压力过大,相比国际公认家庭开支用于住房消费不超过30%的标准,普通收入居民用于住房的开支较高,对其他消费造成挤出效应;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不平衡现象,一些城市在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落地、建设中存在政策阻点。
新发展阶段,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降低住房消费压力,有其特殊作用。各地应以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在用地、资金和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构建与居民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给格局。
作者:虞晓芬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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