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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 推进数据融合应用

2022-04-22 15:52:29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金融业是数据密集型和科技驱动型行业,加快培育统一的金融数据市场,重点促进金融数据与公共数据、互联网平台数据融合,既有助于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也有助于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打通“数据孤岛”
 
数据在数字世界中相当于物理世界的石油,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数字经济本质上就是数据的流通。有关部门估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将突破1749亿元,整体上进入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大数据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业发展不断壮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属性不断凸显。IDC预测,2022年超过50%的中国经济将建立在数字化的基础上或受到数字化的影响。到2023年,三分之一的公司将从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中创造超过30%的收入。当前,我国数据要素的潜在价值有待挖掘,促进数据有序流通是当务之急。
 
数据可以分为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社会数据包括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有两方面工作:一是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二是政府数据对外开放。政府数据的开放利用是激活数据要素的关键,目前政府数据“画地为牢”现象客观上依然存在。当前,政府“数据大岛”跨部门、跨区域融通仍存在障碍,政府采用与企业合作为主的方式推动数据服务,主流政企合作模式有技术服务、企业代理运营模式与政企合资模式。
 
社会数据主要掌握在大型互联网平台手中。个人和企业在线上的活动,都会留下“数字足迹”。数字足迹,也称为数字影子或电子足迹,是指个人和企业在使用互联网时留下的数据痕迹,包括访问网站、发送电子邮件、在社交媒体上发帖、订阅时事通讯、在线评论或在线购物等。经过二十多年发展,我国互联网平台借助于各种应用场景积累起海量信息数据,用户数据日渐成为互联网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互联网平台掌握的大量个人隐私数据,难以完全被认定为是企业所有。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构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打通政府部门之间数据、政府与互联网平台数据,优化要素价值创造、价值交换和价值实现的全链条。
 
金融数据要素应用处于探索阶段
 
数据垄断加剧了金融领域不公平竞争。金融数据垄断随着金融科技平台的发展不断强化,金融科技平台凭借他们在电商、社交、媒体、娱乐或移动设备制造等领域积累的用户群体和客户数据,从支付入手不断拓展应用场景,介入了贷款、存款、保险、财富管理等领域。大型金融科技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采集、汇聚了大量数据,客观上可以对掌握的数据进行垄断,形成“数据孤岛”。在实践中,互联网平台拥有的金融数据存在权属和权利边界不清、权益分配规则不明、交易机制不健全,缺乏开展数据交易流通的积极性。对此,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平台的数据垄断问题,提出加强数据开放与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和垄断。
 
“数据孤岛”与金融机构能力不足密切相关。金融机构积累的金融活动主体资金流、授信、动账等行为信息具有片面性,需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政府公共数据平台等数据的融合。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技术进一步打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提升数据融合应用能力以实现效率叠加倍增,已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突破口。然而,金融机构囿于缺乏人才,难以将数据融合应用挖掘客户潜力,降低经营风险。
 
目前,金融机构、政府、互联网平台之间的金融数据共享和融合尚无成型模式,商业银行作出了积极探索。如2018年,浦发银行全面开放银行服务、无缝融入社会生活、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与京东、苏宁等平台通过API方式进行服务输出、整合,实现了在线服务和平台权益共享;建设银行与建信金融科技“母子联动”,建信金融科技为云南省政府量身定制“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三方的数据开放、科技共享和平台共用。
 
虽然金融数据融合应用前景广阔,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面临诸多阻碍,比如由于数据权属不清,金融机构普遍存在“不愿、不敢、不能”开展数据融合应用;由于缺乏技术和人才,普遍存在无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将内部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等多维数据深度融合;由于缺乏实现多个非互信数据源高效融合的相关制度,在实践中困难重重。
 
共同推进数据融合应用
 
政府数据和互联网平台数据对于金融机构实现金融数据融合应用至关重要。《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深化数据综合应用”,《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强化“数据能力建设”。这为金融机构与公共数据、互联网平台加强数据融合应用指明了方向。未来,需要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数据融合应用。
 
一是有关部门建立推动金融与公共服务领域系统互联和信息互通的机制。地方政府和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综合电子政务数据资源对金融机构开放和共享,不断拓展金融业数据要素广度和深度,建立为跨机构、跨市场、跨领域综合应用、夯实多维度数据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金融机构加强数字技术应用,通过多种方式引入数据融合应用的技术人才。金融机构根据业务需要,着重运用数字技术对海量多样化多维度数据资源进行价值挖掘和关联分析。
 
三是金融机构以应用场景打造为中心,建立自有数据与公共数据、平台数据融合的机制。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政务服务或互联网平台应用场景,进行精准营销和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数据综合应用与多向赋能。
 
四是探索建立多方金融数据融合的企业级大数据平台。支持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企业级数据标准体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合作的数据云平台,全面整合各类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的金融服务数据资源,将金融服务重心下沉,解决金融服务不均衡、不匹配、可持续性不足等问题。
 
作者:欧阳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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