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 如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经济形势报告网 / 2021-09-01 15:12:29
中等收入群体一般指收入保持在全社会中等水平、就业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体,是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群体。《纲要》提出,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将四类群体作为培育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人群:一是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提高其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二是技能型劳动者,拓宽技术工人上升通道,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三是农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四是灵活就业群体,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一)我们党历来重视培育壮大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作为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之间的缓冲层,代表了温和保守的意识形态,极大缓和社会矛盾,对社会稳定有深远积极影响。2002年,十六大首次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会议上明确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十九大报告将“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纳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两步走战略目标。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始终是中央政策的一个关注点和重点,“扩中”亦是我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核心要点之一。
(二)我国已经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提出我国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中等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2000~5000元。从总量看,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超过3亿人,大致占全球中等收入群体的30%以上,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为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我国已经“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综合看现有公布数据,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约为4亿人,比重约在30%~40%之间,已经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基本相当。
从职业类型看,中等收入群体总体上属于第三产业的职业,包括机构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约占就业人口的50%;其次为第二产业的生产及运输工人(约占28.1%),再次为农林牧渔业劳动者(约占21.3%)。
从结构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有三个特征。一是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我国GDP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但人均GDP的绝对值仅达到美、英、德、法等发达国家上个世纪70年代末的水平,按照1975年美国劳工统计局计算中等收入群体的测量标准,当时美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已占到70%以上,远高于我国水平。二是东部沿海地区中产阶层攀升,西部地区则出现中产阶层比例缩小现象。中国人民大学的调研显示,2005年~2013年,按照收入衡量的东部中产占比从53.30%上升到66.65%,同期西部则从21.23%下降到14.37%。三是中产阶层主要集中在城市。2012年我国的职业中产阶层在城市中占比为35.74%,在农村占比仅为3.93%,前者为后者的9倍以上。户籍制度阻碍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成为阻碍着劳动力和人才流动的重大障碍。农民工仍然是循环于城乡之间的流动群体,难以融入城市居民群体。
(三)我国有望在15年内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在“十四五”时期新增1亿中等收入群体。817会议提出的橄榄型社会,恰恰不在于“向少数富人多征税,补贴下面的穷人”,而在于做大中间,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和操作手段。十四五规划针对收入分配差距和共同富裕,做出了系列安排。规划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
这里的顺序是,一次分配增加要素收入,尤其劳动收入,二次分配托底保民生,三次分配富人帮穷人。最基础的是一次分配,即在高质量发展中谋求共同富裕。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是一次分配。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兼顾公平,三次分配彰显爱心。三者的关系是,一次分配是基础,二次分配是关键,三次分配是辅助。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到2020年可以达到43%,到2025年会超过50%,到2030年会达到60%。2019年清华大学测算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计划路径,如果每年人均实际收入增长4%,在“十四五”时期开始的三个五年计划内(即到2035年),将使我国中等收入人群从约4亿倍增到8亿,可以带动中国GDP增速0.7~0.75个百分点。新增的中等收入群体中,74.2%为农业人口,25.8%为城镇人口;45岁以上占50.5%,26~35岁占17.8%,36~45岁占23.8%;东部地区占56.5%。京沪深穗四个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者中,约有30.4%在未来十五年内会跨入中等收入群体,该群体约占全部新增的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16.9%。总体看,我国有望在三个五年规划内,即15年内实现中等收入群体的倍增,从当前的约4亿人提高到8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到约60%,基本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据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十四五”时期,预计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约增长1亿人,已经在城市工作生活、尚未真正实现城市化的外来务工人员将是新增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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