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
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郭朝先 / 2020-05-27 14:29:18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的开放稳定安全运行构成极大威胁,叠加“逆全球化”思潮、中美贸易摩擦和科技竞争升级,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面临多维度冲击。为有效应对疫情和防止疫情对全球电子信息产业产生损毁性打击,我国应利用大国效应和发挥先行者优势,稳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努力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重塑中占据优势地位。
关键词
新冠肺炎疫情;电子信息制造业;全球产业链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技术革命背景下全球创新链的调整及其影响研究”(19AJY013)
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对世界人民生命健康构成极大威胁,而且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产生极大冲击,全球经济有陷入衰退的危险。电子信息制造业是中国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最深的产业,是中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之一。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的影响,采取相应对策化解疫情冲击甚至转危为机,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疫情及其关联事件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产生的冲击是多维度的:从供需维度来看,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既面临着前期国内生产线复工复产困难,也面临着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需求端重启尤其是外需端恢复困难;从时间维度来看,疫情对产业的冲击并非一次性的,而是分阶段、多批次的。第一波是疫情带来的“休克停摆效应”,第二波是在经济停摆之后因重启而产生的成本冲击,第三波是疫情全球蔓延和“全球大流行”所带来的全球经济休克停摆的冲击。
与其他产业相比,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在疫情面前显得更加脆弱。一是资金流紧张。一般来说,在停工停产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现金流很难支撑3个月。当前,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平均资产利润率仅为4.7%,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相当。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应收账款拖欠长期居行业前三位。其中,民营企业不仅应收账款规模较大,而且回收期较长,普遍在3个月以上,甚至6个月及以上。二是产业生态脆弱。据测算,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为45.7%,资产占比为14.7%,营业收入占比16.7%,财务费用占比17.6%,利润总额占比18.5%;小微企业数量占比为70.6%,资产占比为15.3%,营业收入占比13.2%,但是财务费用占比高达26.4%,利润总额占比只有12.7%。可见,数量庞大的中小民营电子信息制造企业规模小、体质弱。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停工停产、交通封闭等措施,会影响整个产业链的正常运转。
疫情及其持续蔓延对全球产业链来说是一次带有破坏性试验效果的压力测试。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中举足轻重。数据表明,我国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总产值在全球占比高达49%,消费额占比38%,出口占比30%,中间品贸易占比28%。中国在前期抗疫阶段,适值春节,企业复工复产困难,使电子信息制造业全球产业链紧绷,不少跨国公司生产线受到较大影响。IHS Markit的报告称,中国占全球显示屏产能的一半以上,武汉有五家工厂生产LCD液晶显示器和OLED面板。疫情之下的武汉一度“封城”和全国范围内的延迟返工,造成显示屏面板价格上涨,初步估计每块面板的价格可能会上涨1至2美元,最高可能会升至3至5美元。随着海外疫情的蔓延,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内的全球供应链暂时中断的风险仍在加剧。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很多原材料等上游供应都来自日韩,如在半导体存储领域,SK海力士和三星占据全球市场的70%;日本企业在硅晶圆材料、光罩、靶材等重要的细分子领域,所占份额都多达50%以上。在海外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作为全球价值链的一环,会受到供应链上游的严重制约。
疫情影响显然不止于产业和经济层面,各国政府、跨国公司和专家学者也在思考其他层面的问题,并可能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反思全球化的风险。一些学者认为疫情正在侵蚀全球化,部分国家出现向内转向的趋势,以寻求对本国命运的自主权和控制权。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Laurie Garrett认为,本次疫情对世界金融与经济体系的根本性冲击,在于使人们认识到全球供应链与分销网络极易遭到破坏。全球化使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并及时地将产品投入市场,从而降低仓储成本。但新冠肺炎疫情表明,病原体不仅会感染人类,而且能够破坏整个实时生产系统。因此,全球资本主义可能会进入一个戏剧性新阶段:为免未来可能遭受的破坏,供应链会更靠近国内且充斥剩余。这可能会降低企业的短期利润,但会使整个系统更具弹性。
二是归因错误,指责中国政府隐瞒信息并有意与中国“切割”。一些国家的政客将本国因疫情防控不力而导致的疫情扩散,错误归因于中国政府,甚至攻击中国体制。这明显是将一个不断发展的医学认识问题错误归因于政治问题,但这种思想在某些国家很有市场。这对中国产品出口和外资在中国的投资行为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最明显的是,美国、日本政府高级官员明确表示将对本国企业撤离中国提供“搬家费”。日本甚至已经制定了22亿美元帮助在华日企撤出中国的资金资助计划。
三是美国政府利用疫情做文章,对我国发起新一轮贸易摩擦和科技竞争,并有可能联合一些盟国,形成对中国的“围剿”态势。这致使全球电子信息供应链受到疫情和政治的双重打击。疫情爆发以来,美国政府动作频频,对我国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巨大压力。2020年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中国企业的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发起337调查。1月31日,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公开说,中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有利于美国,加速制造业回流美国。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则访问英国,以继续施压阻扰华为参与英国5G建设。2月13日,美国司法部公布了一份联邦起诉书,指控华为犯敲诈勒索罪,并密谋窃取美国公司的商业机密,被告包括华为及其4家子公司,还有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美国商务部正在部署修改长臂管辖规则,将管控范围从美国技术占比的25%降到10%。这项规则一旦实施,意味着大量日韩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元器件将无法供应中国企业。而在2019年华为采购的来自日本、韩国等的元器件总金额超过200亿美元,增长50%以上[8]。5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为的限制措施再次升级:要求采用美国技术和设备生产出的芯片,必须先经过美国批准才能出售给华为。
疫情叠加“逆全球化”思潮、中美贸易摩擦和科技竞争升级,使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链继续承压。特别是美国对中国企业的限制趋于升级,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我国应利用大国效应和先行者优势,稳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
针对未来全球产业链因受疫情冲击如何发展的问题,国内外观点不一。一种观点认为全球化即将终结。如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所长Robin Niblett认为,一旦各国再无意愿保护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共同利益,那么20世纪建立起的全球经济治理架构将迅速萎缩[4]。另一种观点认为,疫情只是在经济“逆全球化”过程中增加了一个短期影响因素而已,并不构成影响全球产业链发展走向的根本因素。部分学者更乐观,如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Kishore Mahbubani认为,疫情不会从根本上改变全球经济方向,它只会加速已经开始的变化:从以美国为中心的全球化转向更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化[4]。为此,我们既要有底线思维,预防最坏的情况出现,也要向着有利的方向努力。为防止全球化退潮,我国应充分发挥大国效应和先行者优势,稳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就电子信息制造业而言,要充分利用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大国的优势和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中的关键地位,以及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有利形势,防止疫情对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产生损毁性打击,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重构中赢得先机。
(一)利用大国效应,稳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
目前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形成了以中国和美国为双核心的“哑铃型”结构,并呈现三个互相关联的图景[9]:第一,从全球价值链的供给角度看,中国是全球生产中心,美国是全球技术和价值中心;第二,从全球价值链的需求角度看,中国是投资中心,美国是消费中心;第三,从国际市场看,中国是出口中心,美国是进口中心。在中美构成的“哑铃型”全球价值链的中间地带,广泛分布着第二梯队的发达国家和第三梯队的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的新兴生产国,这些国家以不同方式联系中国和美国两个中心,获得自身的产业利益和发展机遇。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与美国在全球计算机、电子和光学设备全球价值链上获益不对称: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中国只获得全球价值链增加值的46.4%,美国获得7.1%,而第三方(德国、日本、韩国等)获得46.4%;相反,美国出口到中国的产品,美国可获得全球价值链增加值的87.4%,中国获得4.3%,而第三方仅获得8.3%(基于2014年的数据测算)。在全球计算机、电子和光学设备全球价值链上,第三方获益是最多的。尽管中国对美国存在贸易顺差(按传统国际贸易统计),但从全球价值链增加值份额来看,中国获得39.2%的收益,美国获得7.7%的收益,而第三方获得53.1%的收益。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虽规模大,但获益不多。中国的生产贡献使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具有某种程度的“刚性”,对防止疫情损毁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发挥先行者优势,稳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
现在中国是全球最安全的国家,欧美等地成了疫情重灾区。我国充分利用制造业大国的产能优势和控制疫情蔓延的先行者优势,不仅可以稳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甚至还可以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重塑中占据优势地位。当前,我国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形成或即将形成的电子信息产业链集群,超过80%的电子制造相关配套零部件是本地生产的[9]。这种集群化的生产模式降低了从全球采购零部件所带来的风险,在疫情时期更突出显现了竞争力,成为重构全球产业链的先声。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本次抗疫中大显身手,凸显电子信息产业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前景。我国完全可以通过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发展,带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和中国经济走出疫情冲击。
3、长短兼顾、多措并举,助推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走出疫情
当前需要提防的是,疫情这种一次性的、短期的剧烈冲击演变成趋势性、系统性、内生性和中长期的冲击。对电子信息制造业而言,要同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产业保卫战和全球产业链保卫战这“三场战役”。为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影响,政策的重点应在对冲疫情短期的巨大冲击外,兼顾产业长期发展。
(一)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链加强服务,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当前,各地正在有序推动复工复产,考虑到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应优先复工复产。尤其是在全球供应链中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重点出口企业和关键环节应加快恢复生产供应,维护全球供应链稳定。由于产业链环环相扣,要推动重点企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复工复产,提高产业链复工复产的系统性、协同性。有关部门在实施税收、信贷、社保、发债、租金、水电气费等优惠政策时,可考虑面向整个产业链条,即对整个产业链条上的所有受损企业都进行评估和救助。以金融服务为例,可以考虑以下措施:第一,鼓励银行机构以核心企业为依托,根据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等信息,为核心企业及上下游的小微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第二,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鼓励核心企业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为下游企业提供延期付款的便利。政府要加强信贷资金监测,促进核心企业提高对上游企业的支付效率。第三,完善跨境金融服务链条,中国金融机构要与境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为稳定全球产业链提供信用支持和融资服务。第四,提升产业链的金融服务科技水平,鼓励银行开发专门的信贷软件和信息系统,与核心企业深化合作,在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资金监控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
(二)稳定中小型电子信息企业,避免破坏产业生态
当前,要警惕可能发生的部分债务违约、部分企业倒闭、部分员工失业等情况。这就要高度重视保护产业生态,保护产业链供应链,尤其要保护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要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保障企业资金的合理需求,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重点保障产业链关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资金需求,在贷款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贷款方式。对企业“续贷”“转贷”提供政策支持,并做到“无缝”衔接。鼓励产业链主导企业对其上游供应企业支付未交货订单的款项,以贴息支持等方式鼓励产业链主导企业对关联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加大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基金等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普惠性减税政策,促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结构性减税。持续打好降成本的“组合拳”,降低用地、用能、物流、交通等成本,控制劳动力工资过快上涨,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可考虑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将近期出台的一些救助中小企业的政策,如税费减免、“五险一金”免交或少交等转化为长期性政策。
(三)帮助外向型电子信息企业渡过难关,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大力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推进证据电子化和无纸化管理。海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两大平台,推进通关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短期险费率,帮助企业应对订单取消、出运拒收等风险。要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交保费,在定损核赔时酌情处理。加强对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政府+银行+信保”合作机制,扩大保单融资规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帮助企业利用海外仓扩大出口,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对资金困难较大的外向型企业除提供租金、社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还可提供出口退税政策或加大出口补贴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在全球范围内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一大批富有活力、创新力、专业化程度高、协作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市场渗透力强的国际营销网络,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贸易平台,培育一批外贸自主品牌,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向技术、品牌、服务和营销转变,推动加工贸易、生产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提高外向型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中的竞争力。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促进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国内的梯度转移。
(四)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新经济
加快建设以5G、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加大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投资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带动电子信息制造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积极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带动5G手机等终端消费,增加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络医疗等方面的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增加汽车号牌配额,乃至阶段取消配额限制,带动汽车相关电子信息产品消费。同时,应充分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等环节,灵活使用远程办公、柔性制造、无人工厂等方式进行生产经营与合作交流。
(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定外资继续在中国发展的信心
以落实《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为契机,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如明确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审查、“实际控制”等方面的规定,增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运营的信心。我国目前已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应进一步大幅度缩减负面清单,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吸引更多全球产业链相关企业落户中国、加入区域产业链集群。通过深化改革开放,进行“引资补链”“引资扩链”,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努力打造一批区域性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链集群。
(六)积极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拓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国际空间
应对发达国家可能会采取的“逆全球化”操作,我国可以考虑调整产业链、供应链,开辟“一带一路”新市场以迎来新契机,在世界范围内构建具有弹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制造”“中国品牌”的重要“代言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已经实现从单一设备制造商“走出去”转变为设备商与运营商等“抱团”出海的态势。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以直接投资的形式、中小企业以出口或契约的方式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东道国企业一道深化在生产供应、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乃至国际并购等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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