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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一些政策建议

中宏国研课题组 / 2020-05-09 14:23:46
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新时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释放出重大改革信号,极大提振了社会各界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对于文件精神,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深入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要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看得见”的改革成为“抓得住”的现实生产力,充分激发各类要素活力,实现以市场化改革提供动力、刺激短期经济增长、促进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多重效果。
 
(一)推进土地供需匹配,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因地制宜,稳妥开展不同区位和类型区域宅基地改革。适度放宽宅基地流转范围,允许县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转让,允许一定范围内城镇居民在原户籍地重获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交换。二是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推动形成多元有效供应机制。稳步推进一级市场开发由政府主导向工业园区运营转型。探索通过依法强制收回、协商收回、协议置换、收购储备、转让出租、税费奖惩等措施,多措并举推动低效用地出清流转。三是按照程序规范、交易透明、公开公示的原则,搭建土地指标交易平台,明确流入地使用建设用地的单位需通过平台竞价方式获取用地指标、确定指标交易价格,合理设定指标交易 “最低保护价”。四是做好土地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贯彻集约用地原则,提升中心城市和城市圈的承载力。城镇开发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规模、布局、管控相关要求,避免“摊大饼”。
 
(二)消除市场壁垒分割,促进人才跨区流动。
 
一是加快出台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新政细则,可考虑除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外不设置其他积分项、稳步取消城市郊区和新区落户限制。在此基础上,探索中长期全面放开除北京、上海等城市外的超大城市落户的可能性。使人才“用脚投票”不受制约,激发人才竞争,倒逼各城市不断提升本地公共服务水平,吸引人才留下。二是加大就业体制改革力度,理顺各种劳动关系和管理制度,更加努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积极消除影响公平就业的人为政策歧视,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加快推动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大力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三是以更大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合理扩大现有培训规模和范围,拓宽培训基地建设覆盖面,促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共建共享,切实提升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四是优化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加快建立人才引进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成长平台等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住房、医疗、社保、子女教育等配套保障体系。
 
(三)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资本要素效率。
 
一是进一步提高股票市场流动性,探索对新股发行、衍生品工具使用进一步放松限制,优化主板市场再融资监管政策,在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细化调整放宽减持限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股票回购,加速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改革,构建互联互通、进退有序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架构。二是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有益经验,遵循债券市场规律,完善债券市场交易结算的基础制度和技术体系,加强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制度规则衔接, 加快推进市场互联互通。三是多措并举促进中小银行回归本源、聚焦主业,深耕本地、下沉服务,切实成为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主力军”。通过改革的办法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为实现“小和小”顺利对接做好保障。四是在完善“沪港通”等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探索稳妥联通境内外股票市场的有效路径,促进境内外资本市场深度融合。稳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适当增加汇率灵活性。统筹稳妥推进外资金融机构“引进来”和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完善与开放金融体系相匹配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激发技术供给活力,有效促进科技创新。
 
一是结合科 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运用“互联网+” 确保对侵权行为的实时监测,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加强案件 信息公开与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损害赔偿制度。创新监管方式, 推动部门联合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强化以企 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通过“研发众包”等模式引导 高校科研院所积极承接企业的科研项目委托,支持产学研合作创 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支持科研人员共同参与转化、共同分享收益。三是积极促进中介机构和孵化平台提高专业化服 务能力,加快建议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探索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风险补偿模式,完善股权投资、分阶 段付款等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交易方式,推广专利许可信用保险, 降低技术交易风险。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 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缴纳等政策措施,充分调动人才积极性,畅通知识、技术、管理获取报酬的渠道。
 
(五)加快数据市场建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借鉴国际经验,立足中国实际,强化数据公共物品属性,推动形成政府、企业、个人三边确权定价,逐步建立有效的数据价值和成本计量方法。在此基础上研究推出包括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确权、交易撮合、评估定价、争议仲裁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数据确权定价相关的行政立法、行业标准和市场准则体系。二是在国家层面组建强有力的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整合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政府数据,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打通与企业数据合作通道,提升数据战略决策支撑能力。三是持续发力“新基建”, 大力推进 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一代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为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建设数据要素跨境流通平台,深入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积极推进数字经济国际化进程,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主动。四是持续完善安全标准和保护机制, 发挥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作用,强化关键数据保护。加强数据要素治理监管,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规范各类市场主体数据资源利用行为。
 
中宏国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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