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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印发

2022-11-21 11:40:26
近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新设了8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新设试点分别是:天津王兰庄国际商贸城、河北唐山国际商贸交易中心、吉林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黑龙江绥芬河市青云市场、江西景德镇陶瓷交易市场、重庆市大足龙水五金市场、新疆阿拉山口亚欧商品城、新疆乌鲁木齐边疆宾馆商贸市场。
 
此前,商务部等七部门已在全国设立了31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构建了“一划定、三备案、一联网”的监管体系,配套了简化申报、增值税免征不退等支持政策。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各部门指导新设试点加快出台实施方案,建设联网信息平台,落实配套支持政策,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外贸保稳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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