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2-11-21 10:36:31
近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研究阶段性减免港口有关收费和第四季度将政府定价货物港务费标准降低20%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22〕104号)。
《通知》提出,一是2022年第四季度降低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收费标准降低20%。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与货主企业共克时艰。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 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 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财政部印发《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热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