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全文)
2022-09-08 11:04:27
2022年9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以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院士遴选质量,更好发挥院士作用,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强调,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两院院士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一代又一代科学家怀着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以深厚的学术造诣为祖国和人民作出了彪炳史册的重大贡献。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院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严重损害院士称号的纯洁性。从这个层面看,再次突出“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意味深长、意义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院士制度不断完善。具体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院士制度的要求,主要就是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以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更好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好我国院士制度凝才聚智的导向性作用。通过改革把院士称号承载的与功利、行政相关的负担排除掉,是顺应民心的正途,更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趋势。
此外,院士称号不仅意味着鲜花与掌声,也意味着责任和担当。要看到,两院院士在全社会具有高度关注度,一言一行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尚都有极大的影响。古有云:“人必其自爱也,而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也,而后人敬诸。”广大院士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在主动承担国家急难险重科研任务、解决重大原创科学问题、以身作则净化学术环境、培养青年科研人才等方面发挥好表率作用,真正成为“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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