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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2021-09-24 16:14:1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1〕44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立足基础潜能,开启服务业发展新阶段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环境
 
  第二章 创新发展理念,谋划服务业发展新未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优化空间布局,塑造服务业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强化“一极”
  第二节 打造“两翼”
  第三节 培育“三带”
 
  第四章 聚焦重点领域,构建服务业发展新体系
 
  第一节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
  第三节 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发展
 
  第五章 实施重点工程,赋予服务业发展新能级
 
  第一节 产业集聚升级工程
  第二节 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第三节 融合创新发展工程
  第四节 品牌质量提升工程
  第五节 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第六节 基础设施提档工程
 
  第六章 强化保障支撑,实现服务业发展新蓝图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保障资金支持
  第三节 促进人才保障
  第四节 完善统计监测
  第五节 强化招商引资
 
  “十四五”时期是内蒙古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服务业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期和战略窗口期。加快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级水平,对于自治区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立足基础潜能,开启服务业发展新阶段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区聚焦重大项目推进、集聚区提质、龙头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业对稳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已成为我区稳增长的主引擎、惠民生的主渠道、优生态的切入点。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带动效应持续显现。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区服务业年均增长5.0%,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的12.6∶40.7∶46.7调整为2020年的11.7∶39.6∶48.8,“三二一”产业结构基本形成,服务业主导地位初步确立。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持续增强,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全区税收比重由2015年的48.2%上升到60.56%。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兴业态增势良好。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初步建立,金融业不断创新,科技金融助力创新发展;大数据产业快速兴起,聚集发展态势明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与供给质量持续提升,信息技术与传统商贸流通产业不断融合,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服务业转型发展取得实效。“十三五”时期,网络零售年均增长30%左右;家政、旅游、健康养老等幸福产业成为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文旅融合逐步深化,“祖国正北方、亮丽内蒙古”已成为我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的“金字招牌”,全区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分别较“十二五”时期增长94%和130%。
 
  产业布局更趋合理,集聚效应逐步凸显。服务业区域发展更趋均衡,2020年,东部五盟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的30.8%,较2015年增加0.6个百分点。呼包鄂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的56.7%,仍是全区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带动地区。服务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重点培育了现代物流园区、商贸功能区、旅游休闲区、中央商务区、科技创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6大类101家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共吸纳入驻企业近3万家。2020年,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5.1亿元,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要素优化配置、产业融合发展的集聚效应不断显现。
 
  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活力动力加速释放。呼和浩特、赤峰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扎实推进,在金融、贸易、电商、物流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积极申报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领域不断扩大,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收支85.3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99.1%。积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2020年经我区出入境的中欧班列总数达5927列次,始发班列由2016年的33列提升至300余列。国内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二连浩特等地的天津港、唐山港“无水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产业发展后劲增强。2020年,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587户,较2015年增加225户,营业收入是2015年的1.9倍。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初步建立旅游、现代物流等9个行业标准体系。科技创新服务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截至“十三五”末,全区累计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研发中心151家、200家、475家。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持续增强,共享经济、无接触配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区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复杂而深刻的重大变化,不确定因素更多、风险挑战更大,但随着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区也迎来了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特别是新发展格局的加快构建,为我区推动资源、生态、区位等比较优势转化为服务业发展优势创造了巨大空间。总体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区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服务业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一)发展机遇。
 
  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时代机遇。“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围绕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任务,国家将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不断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准确把握国家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协同推进各项重大国家战略的全面落实,自治区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围绕更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以高质量建设“两个基地”为重点,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着力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这为我区提升服务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优化供给结构和增加有效供给提供了良好环境和有力支撑。
 
  构建双循环新格局的历史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区将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激发投资和消费需求,打造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在全方位融入国内国际市场中增创发展新优势。这将有利于我区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生产和消费“双升级”,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有利于我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为自治区服务贸易发展拓展新空间;有利于我区加快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区服务业更好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特色发展。
 
  多重战略优势叠加的政策机遇。“十四五”时期,国家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边疆地区建设及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等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共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推进,将助力我区服务业全面开放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为推动服务业扩容提质,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强化了政策引导激励,优化了产业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区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创造了有利条件。
 
  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战略机遇。“十四五”期间是国家和我区新型城镇化加快升级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生产和消费活动将向城镇聚集并释放巨大消费需求,持续带动我区医疗、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及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区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内涵日益丰富,消费需求将呈现更加明显的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服务化、便利化特征,对服务供给水平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自治区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和延伸服务业产业链条提供了新动能、创造了新机遇。
 
  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创新机遇。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不断深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持续涌现,加速转化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服务业与农牧业、制造业及服务业内部的融合发展进入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自治区将充分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这将有力促进我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水平,带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提升,增强产业个性化、多样化、柔性化服务能力,支撑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二)问题挑战。“十三五”期间,全区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区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持续推动服务业扩容提质还面临诸多挑战。
 
  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供给体系质量仍待提升。人才、资金、科技等要素支撑存在短板,高端化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供给不足。二是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能力较弱,向农牧业和制造业输送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的作用发挥受限;传统服务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不足,模式创新、跨界融合有待深化。三是集聚集约化发展水平不高。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不足,规模小、辐射半径小、产业集聚度低、服务产品档次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具有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少,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升。
 
  面临的挑战:一是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升温,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更大外部压力,服务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趋紧。二是国内区域经济发展分化态势明显,我区在市场规模、发展空间、人才供给和市场化程度等方面与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地区差距较大,区域间要素资源竞争将更趋激烈,我区服务业发展引进和留存优质企业及关键资源面临较大压力。三是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未理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发挥还不到位,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仍未根除,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有待实质性突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还需全面优化。四是交通、信息、科技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投入不足,特别是城际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我区加速新技术应用、开展对外合作、集聚高端要素、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形成明显制约。
 
  全区上下要把握发展规律,顺应发展大势,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凝聚共识、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奋发作为,协调处理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发挥优势与补齐短板的关系,更好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创新发展理念,谋划服务业发展新未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为基本动力,积极稳妥实施“六大工程”,着力构建“一极两翼三带”空间新格局,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和专业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品质化和精细化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规范化发展,构筑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产业新体系,努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高效、有序流动和聚集;在事关自治区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谋划、集中力量、高效推进,实施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为导向,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品质,发挥服务业保障改善民生、优化供给结构、促进消费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让服务业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质量引领,品牌带动。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战略,强化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控,推动标准提升,以高质量专业化服务产品塑造高质量品牌,以高质量品牌引领带动服务业高质量专业化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新优势,塑造“内蒙古精品”服务品牌新形象。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服务技术、理念、业态和模式创新,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服务业与农牧业、制造业及服务业不同领域间的融合发展,形成有利于提升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发挥服务业与制造业组合效应,不断增强我区产业发展综合优势。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服务领域改革开放,破除制约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制度供给,打破行业壁垒,促进开放合作,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各类要素自主、顺畅、有序流动,最大限度激发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潜力。
 
  系统谋划,项目支撑。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服务业发展和其他产业发展、需求释放、民生保障的关系,把服务业作为产业升级、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发力点,积极稳妥推动扩容提质。统筹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举措,积极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为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服务业发展新旧动能稳健转换。到2025年,我区服务业扩容提质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准化、规模化、集聚集约化、品牌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更加开放包容、创新多元,支撑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的功能进一步增强,运行高效、服务广泛、监管有力的服务业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十四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左右,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左右。服务业税收收入和吸纳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端化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成效明显,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会展服务、商务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能级显著提升,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增强,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服务品质持续升级。
 
  创新能力加快提升。加强技术创新和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应用持续深化,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发展,智慧物流、医养结合、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
 
  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呼包鄂乌“发展极”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东中西部盟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一极两翼三带”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初步形成。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共建成100个左右“数字赋能、特色鲜明、业态高端、能级突出”的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打造20个左右营业额达500亿元的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简政放权持续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推进,金融、电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开放稳步扩大。到2025年,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达到90分左右,服务贸易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重达到20%左右,跨境网络零售进出口额达9亿元左右。
 
第三章 优化空间布局,塑造服务业发展新优势
 
  依据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要素支撑和空间规划要求,坚持“强化核心、突出主线、拓展空间、优化功能”发展思路,促进要素合理流动、资源互联互通,推动服务集约集聚发展,以提升核心盟市服务功能、辐射能力并带动全区服务业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一极两翼三带”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强化“一极”
 
  立足将呼包鄂乌地区建成自治区“向北开放”中心、国内协作的枢纽和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支撑区,持续优化呼包鄂乌四市服务业空间格局,进一步加快呼包鄂乌区位优势向开放优势、发展优势转化,突出呼和浩特市核心地位,强化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区域副中心城市地位,增强乌兰察布市支撑作用,打造“呼包鄂乌现代服务业发展极”,发挥呼包鄂乌区域性服务经济的引擎作用,持续放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极对全区服务业发展的辐射带动效应。
 
  (一)突出呼和浩特市核心地位。围绕呼和浩特市“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总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扩大辐射半径,引领带动周边区域服务业发展,形成“核心引领、功能互补、错位协同”的发展格局。支持呼和浩特市重点打造“四个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交通物流中心、消费中心、休闲度假中心),推进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旅游休闲城市、中国草原文化核心区和文化强市建设。支持呼和浩特市发展经济,提升相关服务业发展质量。强化高端服务功能和首府经济导向,充分发挥服务业的核心功能和中心城区综合性服务功能,把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服务全区、辐射西北、面向俄蒙的生产和生活服务集聚中心,形成有序分工、协调互动的发展格局。以呼和浩特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紧紧抓住产业培育和集聚区建设两大“牛鼻子”,大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鼓励服务业业态和模式创新,推动服务外包、医养结合、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加快形成全面创新引领发展、高端服务功能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高端服务业增长核。
 
  (二)优化呼包鄂乌服务业布局。呼和浩特市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创新数字经济、网红经济、平台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向外辐射周边地区,激发首府经济发展动力、潜力与活力,形成现代产业、现代城市、现代生活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标杆和示范城市。包头市重点围绕“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创新中心和全国商贸物流节点城市,重点推动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科技创新、信息技术、研发设计、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迭代升级,建设祖国北疆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家庭服务、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建成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消费升级样板城市。鄂尔多斯市重点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旅游休闲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商贸服务、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平台经济、体验经济、夜间经济、绿色消费等新兴消费服务业,推动服务型制造业创新发展,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为引领,加快打造黄河“几”字弯都市圈服务中心城市。乌兰察布市重点围绕“旅游康养休闲度假知名目的地、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发展全域旅游产业、大物流产业、现代商贸流通产业、家政养老服务产业、商务服务产业,大力推动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枢纽经济联动发展。
 
  (三)推动呼包鄂乌服务业协同发展。加快制定《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四市服务业发展定位,以服务业数字化协同创新为重点,打造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不断夯实服务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力推动服务业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形成区域间产业协同发展和上下游全链条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呼包鄂乌服务业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四市联合打造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两大基地及科技文化、商贸物流、区域金融三大中心。强化产业分工协作,鼓励以市场化力量促进产业合作共赢,加快建设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不断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强化协同发展创新进程,以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为引擎,大力推动呼包鄂乌服务业数字化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区域性服务业协同创新中心。加强呼包鄂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共同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中心。结合全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加强呼包鄂乌旅游一体化发展,整合区域特色旅游资源,协同打造智慧旅游区域品牌和跨区域旅游目的地。
 
第二节 打造“两翼”
 
  有效承接呼包鄂乌现代服务业“发展极”辐射作用,东联西拓,加快打造“西部地区服务业创新发展翼”和“东部地区复合型功能拓展翼”两大“发展翼”。
 
  (一)西部地区服务业创新发展翼。依托沿黄河、沿交通干线区域的区位、产业、资源、交通等优势,以呼和浩特市为核心,以呼包鄂乌为发展极,沿线串联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区域性节点城市,构建呼包鄂乌高端服务产品向西外溢的主要廊道,着力发展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养老服务等对外辐射能力较强的服务产业,增强高端服务业集聚能力,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高地。以系统推进改革创新为重点,整合科技、资本、技术和资源优势,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进程;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服务业跨区域、跨行业融合,着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效率与品质。重点聚焦服务业新兴领域,着力打造服务业创新发展载体,强化技术、信息、数据、人才等要素支撑,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构建有利于服务业创新发展的生态圈,增强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发挥各自优势,主动接受呼包鄂和周边大中城市辐射带动,加快物流、信息、旅游、健康、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创新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服务产业体系。 
 
  (二)东部地区复合型功能拓展翼。坚持规划引领、功能完善、复合发展的思路,以呼和浩特市为核心,以呼包鄂乌为发展极,向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五盟市辐射延展,带动东部地区五盟市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着力补足东部地区服务业发展短板和不足。进一步突出服务功能完善、消费升级导向和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各盟市向现代化、复合型功能服务城市转变。主动接受京津冀、环渤海地区辐射带动,强化产业对接,加快推进服务产品、技术、业态和模式创新,积极发展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文化体验为主的现代旅游业,建设全区具有活力的服务业复合型功能拓展翼。鼓励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立足自身优势,主动接受“一极”辐射,围绕产业定位,引进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加快特色产业聚集,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区域性休闲度假和文化旅游中心、区域性康养服务中心等,构筑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第三节 培育“三带”
 
  整合全区服务业资源,进一步强化特色发展,着力建设 “文化旅游发展带”“现代物流聚集发展带”和“特色康养服务发展带”。
 
  (一)建设文化旅游发展带。
 
  1.不断强化东中西部旅游差异化发展。积极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加快推动旅游业由“旅游+”向“+旅游”转变,全力打造最具魅力、最有活力的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推动东中西部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东部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重点推进生态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提档升级,打造呼伦贝尔国内一流草原森林生态和边境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重点发展文化遗产、草原风情、健康体育和休闲度假,打造呼和浩特现代休闲与会展旅游中心、鄂尔多斯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西部地区(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推动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沙漠休闲和自驾越野,打造阿拉善国内知名西部风情旅游区。跨盟市打造大景区,跨区域布设“黄金线”,建设以生态为底色、以文化为特色、以旅游为产业支撑的“带—圈—线—城—郊—园”文旅融合发展格局。以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乡村旅游为基础,以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为创建主题,结合户外运动、科普研学等专项旅游,大力推动“生态+文化+旅游”“农牧+文化+旅游”“康养+文化+旅游”“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文化+旅游”“工业+文化+旅游”等旅游业跨界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文化旅游发展带。
 
  2.探索商旅文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鄂尔多斯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等服务业发达节点城市加快实施重点商圈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打造若干特色鲜明、体验多元的核心消费区和时尚消费商业综合体,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首店经济”“后街经济”,鼓励发展模型手办店、跨界书店等主题IP化的体验式消费业态,与核心旅游景点形成联动,建成一批时尚文旅消费中心。在全域旅游关键节点嵌入文化元素,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全面复兴典型街区历史街巷记忆,突出文化特色,讲好“内蒙古故事”,打造具有高辨识度的文化旅游主题IP,着力串联商旅文融合发展脉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庆消费特点,开展内蒙古味道、消费促进月、文化惠民、产品展销等形式多样的大型促消费活动,有效提升城市时尚消费和文化旅游活力。探索发展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强化旅游特色吸引力。鼓励各盟市大力发展网红经济、夜间经济、节日经济、线上经济和体验经济,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消费“网红打卡地”,持续强化我区全域旅游特色和魅力。
 
  (二)建设现代物流聚集发展带。以呼和浩特市为核心,以包头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节点城市及边境口岸、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为依托,推动建设一批物流平台、区域性商贸中心和国际物流通道,加快形成一体化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全力打造现代物流集聚发展带。统筹推进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鄂尔多斯、包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呼和浩特、赤峰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呼伦贝尔(满洲里)、锡林郭勒(二连浩特)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着力提升陆地港、综保区、机场等口岸作业能力,拓展国内国际物流大通道。立足自治区口岸优势,布局建设以7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重点,以旗县(市、区)物流中心为补充的枢纽网络,完善国内、国际集疏运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循环,鼓励发展多式联运和仓储冷链物流,推动实现全球供应链采购、国际物流以及仓储、加工、区域配送的一体化服务运作。加快融入国家物流大通道,不断深化与天津港的物流通道合作。与兄弟省(区、市)携手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强与全国其他国家物流枢纽间的业务协同,进一步畅通国内大循环通道,为维护自治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供重要支撑。构筑我国向北开放陆海新通道,高位打造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将国家物流枢纽与中欧班列融合发展,强化国家物流枢纽与国外物流节点的战略合作和业务联系,吸引大量货物从内蒙古出境,有效带动周边地区企业向自治区聚集;打造路上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借助连接欧亚的国际货物运输大通道,建成欧洲产品进出口物流集散地。与天津、大连等港口联动,建成日韩产品输往俄罗斯、欧洲的联运通道。加快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多边贸易组织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全球价值链形成提供新的动力与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建设特色康养服务发展带。以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为重点,统筹全域医疗卫生资源空间配置,加快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城市次中心区域及农村牧区疏解延伸,充分整合“东部地区复合型功能拓展翼”上各康养资源丰富节点城市,共同培育发展以医养结合、生态养生为特色的康养服务业,打造一批以健康养生为核心的特色康养服务区和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依托森林、草原、沙漠等康养资源,打造草原休闲度假综合体、康养小镇等多元(泛)康养载体,大力构建以健康养生、旅游休闲、体育运动为核心,以现代农牧业、文化创意等产业为支撑的阳光康养产业体系。坚持以旅游促康养、以康养促旅游,加快推进文旅康融合发展,在阿尔山市、鄂托克旗、康巴什区、集宁区、察哈尔右翼中旗、敖汉旗、多伦县、乌拉盖、大兴安岭等地区打造一批特色温泉、草原森林等康养品牌。加快建设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赤峰、阿拉善等中医药(蒙医药)生产基地,打造以中医药(蒙医药)为主题的康养基地。建设一批特色区域性旅居“候鸟式”康养基地和社区康养中心,加快配套发展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业,建设智慧养老和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康养需求。
 
第四章 聚焦重点领域,构建服务业发展新体系
 
  聚焦我区产业转型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积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发展,着力构筑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服务业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等八大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文化旅游、商贸流通、健康养老、体育、房地产等五大生活性服务业,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服务支撑“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实施为导向,深化产业融合,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一)现代金融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降低融资成本、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着力推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努力实现地方金融实力明显增强、社会融资结构明显改善、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金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聚集金融要素,优化金融机构布局,拓宽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建立种类齐全、层次多元、竞争有序的区域金融机构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提升一批地方法人银行实力。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点,加快推动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体制改革,鼓励农合行、农信社改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广发银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入驻自治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照“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路径,联合金融机构挖掘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推动自治区龙头和特色企业做好改制规范。开展“服务重点产业企业”路演对接专项行动,满足拟上市企业战略融资和上市发展前期需求。加快推动自治区马铃薯、葵花籽在期货交易所上市,积极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模式。发展保险市场,争取设立、引进农牧业保险法人机构,支持发展农、林、牧类大宗商品和特色产品保险。健全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全面提升农牧业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区域特色险种,积极推动肉牛肉羊雪灾旱灾气象指数保险项目由点到面铺开,扩大苜蓿种植保险、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等新业务试点范围,鼓励开展商业性肉羊肉牛养殖保险、骆驼保险等新型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创新设计具有自治区特色和绿色产业特点的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强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及推广工作。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大力发展信托、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组织机构。筑牢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应用科技手段,搭建集资金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等功能为一体的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创新金融服务业态。加强金融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积极拓展订单质押、动产质押、保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科技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社区银行等新金融业态发展。支持稳定粮食生产、农畜产品基地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草原特色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树立“草原红利思维”,围绕乳业、牛羊肉、羊绒、玉米、马铃薯等特色产业,量身定制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方案,助力自治区农牧业做大做强。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鄂尔多斯绿色金融改革区域试点,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新模式。积极研发适合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的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探索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碳排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支持金融机构打造绿色金融品牌。发展现代能源金融,支撑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的创新突破和普及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规范发展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信托等网络金融。鼓励开展微金融服务,强化金融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发展,推进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提升现代金融服务水平。
 
  发展全方位普惠金融。推动金融资金支持制造业、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再贷款、再贴现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深入开展“保项目、入园区、进企业、下乡村”专项行动,发挥自治区融资服务网作用,向金融机构线上推荐优质中小企业项目,促进金融高效对接市场主体。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融资担保体系,增强资本实力,做大担保规模,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推广运用,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总体下行。
 
  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和范围,积极引导辖区内结算银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业银行拓展代理行结算关系。支持外资参股我区资产管理公司。鼓励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口岸涉外金融,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内相关市场主体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方面的业务创新和金融创新。积极申报建设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现代物流业。优化全区现代物流空间布局,强化我区物流枢纽作用,加快构建承东启西、北开南联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和联通欧亚的国际陆路物流基地。着力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区物流通道设施更加完善,物流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社会物流综合成本明显降低,现代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明显增强。
 
  优化物流枢纽布局。围绕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国际物流枢纽,蓄势打造新物流大通道。推进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依托铁路、公路等陆路交通运输大通道和场站(物流基地)等,衔接内陆地区干支线运输,提供畅通国内、联通国际的物流组织和区域分拨服务。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呼和浩特节点枢纽,提升国际物流集散、存储、分拨、转运等功能。推进鄂尔多斯、包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依托大型厂矿、制造业基地、产业集聚区、农业主产区等,为工业、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供应、中间产品和产成品储运、分销等一体化的现代供应链服务。推进呼和浩特、赤峰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依托商贸集聚区、大型专业市场、城市消费市场等,为国际国内和区域性商贸活动、城市大规模消费需求提供商品仓储、干支联运、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及金融、结算、供应链管理等增值服务。推进呼伦贝尔(满洲里)、锡林郭勒(二连浩特)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依托沿边陆路口岸,对接国内国际物流通道,为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一体化通关、便捷化过境运输、保税等综合性物流服务,为口岸区域产业、跨境电商等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满洲里国际物流贸易综合体建设,打造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示范工程。
 
  提高物流组织效率。有序推动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物流服务资源集聚,引导物流服务企业集群发展,提升物流一体化组织效率。依托重点物流枢纽,形成集现代化陆港、商贸、空港、高铁车站客货功能联动的发展新范式。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无车承运等特色物流。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设水平,引导区内企业建设或改造一批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力争形成10个年业务量超千万件或年业务收入超亿元的邮政快递品牌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推动物流、制造、商贸等联动发展。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城乡配送服务。搭建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冷链转运枢纽,面向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积极推动开行国内冷链货运班列,打造高效可靠的奶源、生鲜、牛羊肉等具有自治区特色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推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支持物流衍生服务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的现代物流网络。
 
  加强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提升大宗物资物流服务水平,加强大宗物资通道及集疏运体系建设,构建功能完善的物流基地体系,鼓励大宗物资物流集约化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牧区物流,整合农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物流资源,对城市农畜产品进行共同批发、共同配送、销售一体运作,形成连锁企业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发展高端物流,积极探索低碳物流、闭环物流等新型物流,结合自治区实际需求,发展供应链管理、第四方物流等先进物流模式。积极发展国际物流,以推进内蒙古与俄蒙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快口岸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满洲里、二连浩特综合枢纽功能,完善中欧班列物流平台服务功能,提高内通外联能力,提升班列运营效能。推动与俄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运输技术和标准等方面对接,形成辐射、覆盖内陆腹地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口岸物流网络体系。
 
  提升邮政快递服务水平。建成深入城乡、辐射国际、运转高效、绿色安全的邮政快递服务网络,构建“1+1+11+2”(建成1个国际性的呼和浩特“三关合一”新国际快件监管中心、1个全国性的呼和浩特市邮政快递枢纽、11个区域性的盟市邮政快递枢纽以及满洲里、二连浩特2个口岸型国际邮政快递枢纽)邮政快递枢纽交换网。推动京东亚洲一号智能物流园、中通快递集团内蒙古区(呼和浩特)智能科技电商快递产业园、申通快递物流产业园、圆通内蒙区域总部基地、韵达内蒙古快递电商总部基地、邮政新机场省级分拨中心等一批区域总部项目建设,推动盟市邮政快递区域枢纽建设。实施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重点在老旧小区完善智能信包箱、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在新建小区布放智能快递箱,建设标准综合服务站,提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和末端收寄服务水平。升级农村牧区服务网络,重点建设80个旗县(市、区)集散中心,提升农村牧区网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在旗县级集散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中开展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交快合作等合作模式推进快递进村,到2025年全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三)科技服务业。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为主线,围绕创新链布局服务链,着力健全优化全区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创新链对产业链的支撑作用。到2025年,初步建成高质量科技服务生态,为实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围绕服务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在能源、化工、种质资源、稀土材料、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布局一批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围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打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制药、中医药(蒙医药)等产业链,在大规模储能、石墨烯、稀土、氢能、碳捕集封存等领域开展前沿技术攻关,争取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围绕服务现代农牧业,以种业创新、绿色种养、“互联网+”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为重点方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研发推广生态系统恢复与保育、水质改善和水生态恢复、污染防治和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等技术。
 
  积极发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健全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一网运行”的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成“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开展信息发布、成果推介等技术转移一体化服务。推进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全程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绩效评价优良的给予后补助支持。
 
  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有序开放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的计量、检测技术、检验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维修售后等服务全过程的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大力发展在线智能化、多参数、信息化和网络化等检验检测认证新业态,提升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咨询、标准研制、业务培训等增值服务水平。构建统一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制度,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
 
  大力发展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建设,持续推进创业孵化载体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考核,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力做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日常监测和火炬统计工作。加快发展高端创业孵化平台,提供集创业孵化、项目筛选、资本对接、营销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到“十四五”末期,重点打造2家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杆型孵化器,转型和培育10家左右专业孵化器,初步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开拓发展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与科技服务机构合作,扩大科技成果质押融资规模和放大效益。支持盟市、高新区(产业园区)等科技资源集聚地的科技金融试点建设,建立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继续对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引导我区科技型企业争取在国家科创板上市。
 
  提升发展科学技术普及服务。推动科研机构、高校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或投资建设科普设施。鼓励各类出版机构、新闻媒体开展科普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大讲堂、科学实验展演展汇、科普下基层等科普重点活动。加强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四)信息服务业。因应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抢抓数字技术变革新机遇,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扩大信息消费,不断提高信息服务业综合实力,有效牵引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建设“信息经济强区”。
 
  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业态。前瞻布局区块链产业,加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探索“区块链+”的应用场景,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政务、医疗健康、商品防伪、食品安全、公益等领域的应用,培育一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部署5G产业,深耕医疗健康、智慧旅游、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工厂等行业,构建5G产业生态。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培育一批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服务、数据治理、信息安全等信息服务企业,加快建设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兰察布等软件与信息服务基地。推进北斗产业加速发展和卫星导航领域关键技术及重大项目成果转化,推动北斗技术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草原森林防火、农牧业生产、交通运输、旅游服务和生态环保等领域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鼓励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培育带动一批本地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人工智能应用企业,积极研发生产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等产品,在制造业、农牧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医疗、教育、养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加快数字产业园区建设,以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科技城、包头高新技术开发区、鄂尔多斯高新区、乌兰察布察哈尔园区、赤峰云计算园区等为重点,培养发展相关信息服务业,助力电子信息制造、智能装备制造、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行业发展。
 
  深入推进应用创新和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服务衍生制造、智能化生产等制造服务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农牧、能源、装备、原材料、消费品等重点生产领域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快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和综合性园区,发展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新型生产方式,加快开展智慧农牧业、智能制造业、智慧能源、智慧园区、智慧工厂、智能供应链等集成应用示范。深入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打造优质特色农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立健全农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加强产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农牧业农村牧区建设和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到2022年,基本完成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赤峰市喀喇沁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等3个试点旗县工程建设任务。到2025年底,主要农牧业旗县(市、区)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各项任务,农畜产品出村进城更加便捷、顺畅、高效。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重点在乳业、煤炭、煤化工、羊绒等产业建设全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平台。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转型创新促进中心和行业“数据大脑”,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探索数据生产要素高效配置机制,着力壮大数字经济生产力,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争创国家级数字经济发展创新试验区。
 
  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全面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全区网络内容安全和运行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处理、督导检查、应急响应等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重要行业领域的信创工程全面替代。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泄漏、防瘫痪等安全防护。推进国产密码在数据安全和认证方面的应用。在基础较好的地区建立区域性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中心。规范互联网企业和机构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严密防护打击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五)商务服务业。发挥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溢出效应,强化产业链配套协作与专业分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相对集中的现代商务服务业集聚形态和集约发展模式。
 
  培育壮大总部经济。构建总部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依托行政中心、商务中心、金融中心集聚优势,积极引进区外境外企业(机构)总部在自治区落户发展。鼓励区域性商会、行业协会组织在自治区落户办公,增强企业集聚联动发展能力。鼓励和引导自治区现有企业(机构)总部做优做强、扎根内蒙古,支持重大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培育本土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升级成为企业(机构)总部。积极培育财税审计、投资管理、战略咨询、营销策划等支撑总部经济发展的现代服务业。力争到2025年,全区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机构)总部数量累计增长20%。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规范发展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等服务。加大呼和浩特、包头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力度,鼓励创新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运营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机构创新产品、升级业态和服务形式。构建新型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健全人才引进、评价、培养、流动、激励等机制,有效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强化多元化、全方位的人才服务,努力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环境,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引进服务新格局,推动“以北京为中心,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及华中、西北、东北等地区为多点”的区外柔性引才,以及“以呼和浩特为中心,以呼包鄂乌产业群、沿黄盟市、东部地区等为多点”的区内全域聚才。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到“十四五”末,全区新增人才资源80万人,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口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实现新突破,人才队伍结构、布局和创新能力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达到15∶45∶40,人才发展总体水平步入西部省区前列。
 
  规范发展法律服务业。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统筹城乡、区域律师资源,支持区块链、5G技术、大数据等新型技术在新兴法律服务业的应用,探索新型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引导律师事务所、仲裁、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培育,打造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国内外著名法律服务品牌入驻,引导更多律师人才到内蒙古执业,发展壮大自治区律师队伍。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自治区大而强的法律服务格局和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管理体系。
 
  (六)电子商务产业。适应国际化、信息化、网络化、市场化的要求,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快打造“区域电子商务中心”。
 
  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支持盟市、旗县(市、区)根据产业特色,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集聚和功能提升。以呼和浩特、包头、通辽、赤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引领,积极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提升规模和服务功能,以基地规模化带动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壮大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市场占有率,深化电商应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发挥行业优势,扩大市场腹地,打造示范标杆。在集中度较高的优势产业开展电子商务C2M(Customer-to-Manufacturer用户直连制造)数字化应用试点,以线上聚集数据、技术、创意等反哺实体企业。
 
  构建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创新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直播电商发展,培育网红产业链,鼓励优质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网红经纪人)、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直播电商相关服务配套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社交电商打造“三农三牧”网红达人。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支持社群电商及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智能生鲜配送联动发展。深入推进“数商兴农兴牧”行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和扩面行动,打造一批互联网畅销品牌,建成一批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综合服务站点、服务中心和配送网络,推动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快速发展,促进地方农特产品、文化旅游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拓展工业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与国内外供应商、采购商之间的B2B(Business-to-Business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无缝集成。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把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在经贸推介、投资洽谈等方面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合作。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发挥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示范作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信息共享、智能物流、金融服务、风险防控、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鄂尔多斯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形成东、中、西“多点覆盖、辐射全区”的跨境电商发展新格局。构建适应“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发展的寄递服务体系,优化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互换局(交换站)功能,支持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建立邮件快件进出境一体化设施,提升跨境寄递能力。鼓励在口岸共享共建边境仓、分拨处理中心和仓配一体化集散枢纽等多功能服务区。鼓励跨境寄递服务企业开辟国际货运航线,加快完善跨境寄递国际航空运输网络。推动中欧班列运输跨境邮件快件常态化,支持边贸寄递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制造业企业“协同出海”,扩大品类。
 
  (七)会展服务业。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质量提升为重点,促进会展业与农牧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融合发展,提升会展业总体水平。到2025年,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会展龙头企业超过10家,每年举办10场以上国际性、全国性大型论坛、会展活动,会展业直接收入超过100亿元,展会拉动全区直接交易消费超过1000亿元,会展业成为推动内蒙古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
 
  构建现代会展业产业体系。打造首府“会展核心区”,构建“黄河沿线、锡赤通、呼兴、沿边”四大板块,形成各具特色、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会展业发展格局。呼和浩特市重点举办综合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展会,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突出专业性、工业品展会特色,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着力提高特色农牧业和商业展会办展规模水平,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积极培育面向周边国家市场的特色境外展会,组织参加在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举办的专业商务展会。进一步提升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内蒙古国际草原文化节、阿尔山系列论坛等一批重点展会的影响力,增强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内蒙古国际工业博览会、中国马术大赛、中国(鄂尔多斯)国际羊绒羊毛展览会、“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博览会、赤峰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等一批具有产业基础和地域特色展会的品牌知名度。
 
  培育壮大品牌展会。实施内蒙古品牌战略,做强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等10大品牌展会;依托优势产业和特色文化,做精鄂尔多斯国际煤炭和能源工业博览会等10大专业展会;依托各地区基础和文化特色,做特阿尔山系列论坛等10大会议论坛。进一步挖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地域、民族、民俗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精心打造年货集市、美食文化等10大旗县特色集市会展节庆活动,争取实现“一个旗县一个特色展”。
 
  推进会展产业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以各类农畜产品博览会、生态农业博览会、展销会、美食文化节、迎春年货会为平台,推进会展业与农牧业融合发展,促进内蒙古粮、油、乳、肉、绒、毛、瓜、果等“名、优、特”产品扩影响、拓渠道、促销售。实施“会展业+制造业”融合发展模式,推动盟市地方中心展会平台与煤炭、钢铁、稀土、电力、农畜产品等区域性大数据平台有效衔接,大力发展会展产业链工程,以展会助产业振兴,以产业促展会成长。发挥会展业在现代服务业中“一带九”的联动优势,通过“会展+”模式,推动展、会、节、演、赛协同发展,带动信息、体育、策划、广告、印刷、设计、搭建、租赁、通关、餐饮、住宿、现场服务等配套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发展数字会展、智慧会展、绿色会展。
 
  (八)节能环保服务产业。以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循环利用为路径,大力发展评估、咨询、检验检测、设计、运营等节能环保服务,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市场竞争力强、结构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节能环保服务体系。
 
  节能节水服务。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碳减排专业咨询、碳减排项目设计、碳交易经纪、碳金融、第三方减碳量核证、减排量登记交易等碳排放交易服务,推广先进减排措施和技术,提高碳减排工作实效,全力推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推动用能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和规范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开展节能咨询、评估、监测、检验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鼓励节能服务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合同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一设备供应、单一项目改造向能量系统优化、区域能效提升拓展。大力推动节水技术进步,积极开展节水技术、用水计量技术、节水量第三方评估等服务,强化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环保服务。培育一批从事环保技术推广与交易、环保规划咨询、环境工程设计、环境修复、环境监测等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推进电力、化工、钢铁、采矿、畜禽养殖等行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环保企业提供系统环境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实施方案,将环境公用设施领域第三方治理项目纳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支持重点,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以污水垃圾处理、脱硫脱硝及粉煤灰、矿渣、煤矸石综合利用为重点的专业化第三方治理机构。鼓励各盟市、开发区和重点行业积极创建综合环保服务试点、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完善排污权交易平台系统,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机制、交易价格机制。
 
  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发展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服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畅通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推进机械装备包装标准化,探索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提高包装物的回用率和资源化率。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各类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水分类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项目、企业、产业有效组合和循环链接,提高园区资源产出效率。布局再生资源回收集聚区,提高废弃物集中处置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设资源再生加工、再生有色金属加工等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加强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利用“互联网+”技术,支持回收行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
 
  适应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积极改造提升传统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增加有效供给、优化供给质量,加快推动文化旅游、商贸流通、健康养老、体育、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一)文化旅游业。发挥世界级生态资源优势,加强文旅融合顶层设计,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思路,推动文化和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以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为核心载体,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开展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与发展工作。统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与城乡建设、现有开发区及高新技术园区建设,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区域经济、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文旅产业富集区,形成富有活力的文旅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带。推出一批“一地一品”特色文旅产业旗县(市、区)。鼓励外商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投资开发旅游商品和设施建设。开创旅游实景演艺项目和旅游景点文艺演出的新途径和常态化。推进艺术、文创、旅游商品、非遗、图书、红色文化等“六进景区”工作。推动非遗传承人继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探索将民俗民情、民族制作技艺、民间婚礼祭祀、手工艺品、服饰用具、民族餐饮等非遗元素融入旅游产品开发,择优推进一批非遗项目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乡村旅游区。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重点促进“文旅+农牧业”“文旅+工业”“文旅+教育”“文旅+康养”“文旅+体育”“文旅+音乐”“文旅+交通”“文旅+考古”等融合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加快旅游产品升级和新业态新产品培育,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民俗旅游、工业旅游、冰雪旅游等特色产业,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等复合型方向发展。加快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产品。推动体育运动、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以文物、遗址为载体的体验式旅游,加强文物、遗址景区化、体验化、休闲化。
 
  推动“互联网+”发展。加速旅游信息化进程,制定实施“互联网+文旅”行动计划,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旅游服务产品,系统化提升旅游管理、服务、营销信息化水平。依托“互联网+”,研发多维度虚拟旅游,深化旅游体验,推动定制旅游服务,开发多元旅游应用客户端。深入实施“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计划,推动演艺会展、娱乐、民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数字化升级。推进音乐动漫、数字影视、艺术设计等新业态发展。强化数字技术支撑服务,统筹实施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及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建设。
 
  (二)商贸流通业。按照“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流通、推进大开放”的要求,加快内外市场、城乡流通、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流通渠道、流通业态、流通主体、流通设施、流通平台和流通治理全面升级,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际商贸功能区、区域电子商务中心和美好生活服务先行区。
 
  加强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加快多层次城市商业消费综合体布局建设,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营销渠道,开展融合经营。优化居住区商业、社区商业中心布局,带动商贸零售网点网络化、特色化、集约化经营,打造城市便民生活服务圈。畅通农村牧区商贸渠道。加快推进传统商业升级改造,重点提升商业集聚的信息化水平。
 
  构建现代商贸运营模式。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批发贸易体系,发挥商贸业区域性辐射功能、时尚引领功能和便民服务功能,推进各类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实施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工程,合理规划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布局,积极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快件集散中心、农畜产品冷链物流等,推动传统商贸流通服务业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推进数字商贸发展。
 
  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加大金融、保险、旅游、物流、会展等领域“引进来”力度,支持教育、文化、中医药(蒙医药)、数字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数字贸易展览会、洽谈会等服务贸易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参加“进博会”“西洽会”“品博会”“文博会”等国际国内展会,举办好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国际马文化博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国际博览会等展会活动。依托中欧班列通道和物流优势,加快综合保税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物流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建设,吸引承接发达地区外向型服务业企业落地,促进口岸地区国际商贸、国际物流等产业发展,形成“贸易先行、产业跟进、贸工联动”的服务业创新发展格局。
 
  (三)健康养老业。全面推进“健康内蒙古”战略,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养老服务业体系,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产业集群,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到2025年,全区“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服务优质可及,保障高效有力”的高质量医疗卫生健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0.5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供给,促进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养老、中医医疗保健、健康管理、疫情防控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全面发展,满足全社会多元化健康需求,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鼓励引导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健康服务业。依托中医药(蒙医药)等医疗保健资源,加强各级中医(蒙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蒙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康复、心理健康、母婴照料以及环境消毒与病媒控制等多样化健康服务机构。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探索面向居民家庭的签约服务。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保险人群覆盖面。有序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鼓励创办互联网健康创新公司,提供在线问诊、预约挂号、健康建议和患者交流等线上服务,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变。探索“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新模式,建设健身健康融合中心,将运动康复和医学诊疗相结合,形成系统持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新载体,充分发挥科学健身在慢病管理、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优化发展养老服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完善服务设施,加强服务规范,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市场化运营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引导规范金融、房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场。鼓励具有区位优势、技术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的企业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力争到2022年占比不低于50%。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加快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各地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00%,每个街道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老年用品、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的发展。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服务保障政策,到2022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整合人口管理系统等信息资源,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互通互联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养老、家政、护理、老年医学等涉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
 
  (四)体育服务业。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做大做强体育服务业。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0分钟健身圈”。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活动,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延伸产业链条。传承和发展搏克、马术、射箭等传统体育项目,积极开展户外运动、极限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繁荣发展足球、篮球、排球、冰雪、水上、沙上等运动。坚定不移地推进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打造内蒙古足球品牌赛事。实施“体育+”行动,大力推进体育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会展、传媒及养老等相关产业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延伸打造体育康复、体育服务贸易、体育彩票、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影视和体育传媒等产业。重点做强体育旅游产业,大力培育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沙上等产业项目,办好冰雪运动、国际马术节等各类赛事活动。做好重要赛事备战参赛工作,力争在国内外大型综合性赛事上创造优异成绩。
 
  推动体育服务业有序规范加快发展。完善健身教练、体育经纪人等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行业自律。重点打造一批由体育用品品牌、赛事品牌、服务品牌、培训品牌以及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品牌等组成的品牌群。鼓励体育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举办或承办体育赛事,取消包括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在内的全区性体育赛事审批。鼓励将赛事活动承办权和场馆运营权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构建覆盖全区的“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聚焦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体育产业各类发展平台,更好地发挥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体育创意产业园,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 
 
  (五)房地产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构建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优化商品房供应结构。加大新建商品住房供应和消费结构的优化与引导力度,促进新建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买房与租赁住房协调发展,实现房地产市场需求与供给基本平衡。优化住房供应规模。根据人口净流入规模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科学制定住房供应计划,适时调整住房供应规模及住房新开工规模,形成“人—地—房”挂钩的联动调节机制。优化住宅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住宅、智慧住宅,鼓励打造精品化、多样化住宅产品,支持住房改善和品质提升。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调控,积极推动消费模式转型,创新住宅产品类型,发展旅游度假型、康养适老型等新型住宅,促进住房市场与城市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满足个性化、多层次居住需求。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规模化、多品种租赁服务,满足不同层级的租赁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长期持有的部分房源用于租赁。促进房地产评估和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完善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各类租赁主体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节 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发展
 
  强化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和鼓励前沿科技在应用领域加快渗透,推动服务业多向跨界交互融合,促进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实现服务业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
 
  推动平台经济发展。适应平台经济快速发展需要,推动实体经济与互联网平台嫁接,支持发展物流运输、信息咨询、科技金融、商品交易等重点领域专业特色平台。加快培育网上商圈、区域性服务、名优特产品销售、直播电商、网红达人培育等特色化平台,建设一批综合类、销售类、消费服务类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微信等社交电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营销渠道。
 
  支持共享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催生线上线下、体验分享、网络团购等新型消费模式。以智能制造、科技仪器、信息基础设施、社会物流等为突破,引导高端装备制造、特色装备、军民融合等领域企业依托现有生产能力、基础设施等,搭建生产能力分享服务体系,打造生产能力分享生态圈。支持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企业开发面向商贸流通、教育等领域的新型应用软件和平台,完善住宿、餐饮、交通、教育、物流、医疗、养老等行业的共享模式。
 
  促进体验经济发展。围绕打造农村牧区田园综合体,支持体验元素融入现代农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牧业科技研发、教育培训、观光旅游、休闲度假、餐饮娱乐、农事体验等服务业。鼓励制造企业挖掘生产、制造、流通、研发等各环节体验价值,开展体验式营销,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具有深度感知功能的消费平台。
 
第五章 实施重点工程,赋予服务业发展新能级
 
第一节 产业集聚升级工程
 
  进一步聚焦主导特色产业,引导服务业集聚区按照“专业化、高端化、特色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强化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服务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对鄂尔多斯空港等物流园区、敕勒川文化旅游园区等旅游休闲度假区,综合性生产服务集聚区等规划范围广、产业相对分散的集聚区,着重做好优化功能布局、做大产业规模、提升集聚发展水平等工作;对如意总部基地、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产业集中度高、空间容量有限的集聚区,着重做好腾笼换鸟、产业升级、有序扩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对发展相对成熟的国际文化旅游商贸城等商贸综合体,着重在探索发展O2O模式上下工夫,强化体验、展示、休闲等功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美通商贸市场、利丰汽车城等数量众多的专业市场,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完善电子商务、仓储配送、检验检测、价格发现、公共服务等功能。重点做大做强自治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龙头集聚区,通过规划引导、龙头带动、政策聚焦、要素聚集,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培育,带动培育形成一大批高能级服务业产业平台,打造成为我区服务业项目建设主阵地、产业聚集主战场、经济发展主引擎。
 
第二节 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打造龙头骨干企业。鼓励跨国公司、国内上市服务业企业在内蒙古设立公司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数据中心、采购中心等。重点围绕信息、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等专业服务领域,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全面提升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结算、供应链等核心环节能级,引领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动态跟踪服务业“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发展特点,加大技术、人才、资金等高端要素支持力度,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竞争力强的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引导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信息技术、检验检测认证、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卫星导航等新技术在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动价值链环节垂直升级和水平融合,促进新产品孵化和新兴行业培育,增强定制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供给能力。
 
  做精做优服务业中小微企业。适应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要求,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梯次培育和引导扶持,深入推进服务业“小升规”,引导开展技术、产品、品牌、服务创新及组织、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创新,提高市场拓展、品牌建设和融资等能力,支持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等方式与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协作配套关系,发展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服务业企业。
 
第三节 融合创新发展工程
 
  推进服务业与工业双向融合。加快推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企业由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营销服务两端延伸形成全产业链条,推动创意开发、工业设计、技术研发、产品定制等前端服务业环节创新。推动检测、评估、信息服务等后延服务业环节创新,积极培育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共享生产平台、供应链管理、工业文化旅游等新业态,打造“平台+模块”“服务+制造”的网络化协同生产服务体系。实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标准建设包钢国家试点项目,带动区内特色产业争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单位,加快发展智能制造、网络化协同制造、创新设计等新的制造模式及服务外包、平台化、定制化、信息增值等新模式新业态。深入推进“万户企业登云”行动,在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中医药(蒙医药)等领域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融合发展新模式。支持服务企业利用信息、营销渠道、创意等优势,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完善产业链协同创新体系,提升重点制造业领域服务化发展水平,打造一批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融合发展示范企业。
 
  推动服务业与农牧业渗透融合。围绕“农牧业+”,鼓励发展以农牧业资源、田园风光、乡土文化为依托的多功能创意农牧业,推动农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打造集休闲观光、农耕体验、游牧体验、农家乐、牧家乐和民宿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搭建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产品展示营销、品牌策划等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农牧户与大市场无缝对接。鼓励现代信息网络、地理信息等技术与农畜产品安全追溯融合发展。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健全农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以金融、信息技术等先进生产要素渗透为契机,开拓融合新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担保机制、拓宽农牧民借贷渠道,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服务业内部深度融合。促进服务内部细分行业交叉、延伸、重组,创新服务供给,拓展增值空间。促进商贸、金融、通信、物流、医疗、教育、旅游、餐饮等行业相互融合,创新发展“金融+”“旅游+”“生态+”等新兴领域,推进相关服务业态和环节整合重组,拓展服务业领域,实现现代服务业聚变式发展,培育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数字+服务业”模式发展,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数字娱乐、数字体育、数字文博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在线医疗、在线旅游、在线交通等在线新经济,以在线个性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
 
  促进服务业领域科技创新。拓展完善科技兴蒙“4+8+N”深度合作体制机制。推进技术创新主体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开展国家级高新区“提升进位”、自治区级高新区“优化布局”和“培育创建”行动。系统推进“三区两中心”建设,加快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鄂尔多斯可持续发展议程示范区创建,高标准推进建设国家乳业、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推动乳品、中医药(蒙医药)技术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巴彦淖尔市、包头市“科创中国”首批试点城市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推动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第四节 品牌质量提升工程
 
  加大服务业品牌培育力度。完善服务业品牌培育制度,支持服务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战略,以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盟市政府质量奖为引领,组织各行业开展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在能源、新材料、稀土、绿色农畜产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培育自治区品牌。
 
  健全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和完善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服务质量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推广。实施“标准化+产业”行动,鼓励行业领头企业积极牵头制定行业建设标准,引领行业整体标准提升。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加强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领域标准建设,优化强制性标准底线。推动特色农畜产品、中医药(蒙医药)药材、节能减排、营商环境等标准化研究制定。积极开展文化、旅游、物流、家政、养老、体育等领域新业态地方标准的制定,兑现国家、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奖励政策,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整体服务质量。
 
  完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善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广告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媒介、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完善计量测试体系,优化计量服务水平。深化标准化体系改革,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完善认证认可制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大力引导高价值创新创造。开展物流、金融、商贸流通及售后服务等领域质量提升活动。
 
第五节 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分类放宽服务领域准入限制。坚持宽进严管,全面实行权力清单管理,放宽充分竞争性服务业市场准入,推进企业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进有限竞争性服务业实行公平市场准入,鼓励社会投资和非公有制投资进入对外贸易、公用事业、文化旅游、卫生体育、科技信息等不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竞争性业务。深化自然垄断领域竞争性业务市场化改革,扩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服务业准入领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向民营企业放开竞争性业务,逐步取消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竞争性业务准入限制,拓展市场服务主体参与领域,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构建公平竞争的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深化服务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备案、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认定、认证、审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对民营服务企业在土地使用、行业标准、资质准入、政府补贴等方面不合理前置条件,向社会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及时公开办理进度,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经营限制,放宽服务业市场主体投资经营活动的资质、股比、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营业范围等要求,清理在生态环境、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经营条件,确保“非禁即入”全面落实。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清理废除针对服务业企业设置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不合理限制措施,保障企业依法平等取得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财税、金融、价格、土地等产业政策向普惠性转型,保障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能够同等享受。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废止和修订已出台政策措施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资金补贴等方面对服务企业设置的歧视性规定和做法,加强新出台与服务业市场主体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项目落地作为配置土地计划指标的依据。统筹盘活闲置土地资源,鼓励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教育、健康、家政等服务用地,对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同等的用地政策。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城市户籍同城化改革,逐步统一城市群户籍准入标准。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通道。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和地区间职称互认。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和完善绿色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业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绿色金融服务联盟,积极争取国家绿色金融产品试点和区域试点。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和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分类设定针对应用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等不同领域的评价办法,开展科研院所绩效评价。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自治区、盟市两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制定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实现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构建完善自治区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城乡基准地价体系。
 
  突破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服务业行业管理体制,突破和解决金融、科技服务、物流、旅游、电商、会展、健康等产业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鼓励发展信息资讯、商品交易、物流运输等领域平台经济,交通出行、房屋住宿、专业技能、生活服务等领域分享经济,生产制造、休闲娱乐、旅游购物、医疗保健等领域体验经济,以及其他各类服务新形态。加快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优化城市道路、机场、轨道交通、智能交通等行业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创新大旅游管理体制,完善旅游属地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重点国有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培育一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景区经营主体。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改善文化民生的有效供给。建立健全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体制机制,争取创建国家级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业综合示范区。持续推进呼和浩特市、赤峰市红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归纳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全区范围内示范推广。
 
  积极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加强“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服务业与泛口岸经济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区19个口岸功能优势,大力发展转口贸易、总部贸易及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服务贸易。以培育外贸新业态为抓手,加强中国(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满洲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创新边境贸易发展,开展二连浩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推动鄂尔多斯市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支持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增值税无票免税试点,提升边境贸易综合竞争力。
 
第六节 基础设施提档工程
 
  信息基础设施。以提高网速、降低资费为重点,加快推进5G网络基站建设,实现5G信号苏木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工业园区全覆盖。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升级改造,提升网络容量和智能调度能力,推动公共服务场所等重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建设呼和浩特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核心区及包头、赤峰、乌兰察布、鄂尔多斯等自治区级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服务器装机能力突破200万台,配套建设一批服务器制造、运维等项目。实施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打造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基地。围绕重点领域和行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产业支撑力大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多网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市场化主体参与平台建设,构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平台和架构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生产要素跨界和跨时空聚合共享。
 
  物流基础设施。以提升互联互通能力为重点,优化布局结构,加快国际、省际、区内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性运输枢纽建设,实现货运“无缝衔接”。加快建设集大、包银高铁,力争实现地级市高铁全覆盖。实施省际通道改高速工程,实现重要出区通道、重点口岸通高速公路,提标建设沿边公路,打造与国家主干网连接的快速通道。加快呼和浩特新机场建设,提升枢纽机场能力。加快打造产业基地型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着力提升重点物流园区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完善呼和浩特沙良公铁物流港和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包头公铁海铁物流港、满都拉口岸物流中心、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天津港乌兰察布内陆港、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和空港物流园区、巴彦淖尔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甘其毛都公路铁路物流园区、乌海蒙古煤生产加工基地和乌海国际陆港建设,打造国内外物流大通道。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实现“公共平台”基础交换功能创造条件。强化物流园区、危险品运输、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物流企业联盟互联互通。推进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拓展平台应用领域,完善标准、安全、集成应用等物流服务功能。
 
  平台基础设施。适应平台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加快新型信息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电子商务平台、金融支付平台、软件应用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创意项目交易平台等模式。实施科技平台载体提升工程。提升服务业产业孵化园、产业转化园、集聚区和园区公共平台的服务功能,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进程。推动开放平台建设,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滚动开发。统筹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等各类开放平台资源和优势,形成布局合理、机制顺畅、功能互补、优势明显、便利高效的一体化开放高地。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
 
  旅游基础设施。推进旅游景区提质扩容升级,建设智慧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完成全区文旅资源普查。支持鄂尔多斯市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综合环境整治,建设自驾车营地、旅游景区停车位等设施。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星级乡村(牧区)接待户。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建设精品自驾车营地。建设智慧文化旅游数据平台,围绕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交通运输、旅行社、博物馆、艺术剧院、非遗展示等开展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提供移动终端服务、公共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信息推送、游客互动评价、在线预订服务等。
 
第六章 强化保障支撑,实现服务业发展新蓝图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并把规划实施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第二节 保障资金支持
 
  对公共服务平台的重点项目予以财政补助和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服务业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集聚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拓宽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筹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重点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第三节 促进人才保障
 
  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以及职业培训学校各方人才培养力量,培养生产性服务业急需人才。引进一批服务业领军人物,不断提升自治区服务业发展能级和水平。参照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服务业重点企业的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给予其购房、子女入学、家属落户等方面的支持。
 
第四节 完善统计监测
 
  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调查,形成季度、年度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工作,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加强服务业重点企业统计培训与监督检查,准确反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制度。
 
第五节 强化招商引资
 
  全面梳理产业定位、优惠政策、准入条件、土地存量等资源,建立资源库,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的招商信息。充分利用海外招商机构平台,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大力开展主动招商引资行动,派出招商引资团队,积极主动加强与目标企业对接。结合项目库、资源库建设,依托互联网招商平台,开展线上招商推介。统筹各类招商方法,搭建企业交流、项目推荐、银企对接综合招商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业“项目超市”,吸引和推动符合自治区服务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落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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