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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

2021-08-30 09:58:15
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开始。
 
意见指出,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客观需要。
 
意见提出,要培育实施载体,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真正将基层社办成管理民主、运行规范、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完善流通服务,引导推动基层社继续做好农资、日用品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服务,开展农资集采和产品统售,进一步强化流通功能;积极拓展生产服务,支持基层社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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