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汇总编制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
2021-04-26 15:15:12
近期,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结合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在2018年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
银保监会指出,在人身保险产品问题通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机制,旨在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防范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每年定期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不断强化信息披露作用,进一步提升产品监管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银保监会指出,各公司应当认真对照新版“负面清单”,对在售保险产品进行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公司应当在日常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监管规制、“负面清单”等监管要求,认真做好产品开发、销售、回溯等全流程管理,切实承担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负面清单”共73条内容,覆盖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产品报送管理四大方面。
如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列举了“条款文字冗长,重点不突出,不通俗、不易懂,不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条款中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部分可选权利表述不清,如减保权、续保权等,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隐患”等21条行为。
在产品责任设计方面,列举了“产品设计雷同,部分报送产品严重同质化”“健康保险产品犹豫期设置过短;等待期设置过长”等16条行为。
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列举了“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率或初始费用为零或明显偏离实际费用水平,产品费率厘定不真实不合理”“通过现金价值计算、退保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参数调整,异化产品形态,变相突破产品监管规定”等21条行为。
在产品报送管理方面,列举了“对存量产品清理不及时,对质量效率低,市场认可度、有效性不强的“僵尸”产品清理力度不够、决心不强”“通过业务展期等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等15条行为。
下一步,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将持续从严监管产品,充分发挥产品通报、“负面清单”等机制的长效作用,定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对通报次数多、问题屡查屡犯的公司,采取包括监管约谈、监管问责并公开披露处理结果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规范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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