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 2020-10-29 14:05:23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2020年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今年下调景区门票价格应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当地实际,坚持远近结合,既要有利于推动旅游业发展,又能保障景区正常运转。
《通知》明确2020年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动景区门票降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各地继续开展重点国有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工作,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景区规模等级差异,区分景区不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价格管理方式,分类施策推动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回归合理区间,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水平,推行收支信息公开。
二是不断完善门票价格形成机制。2020年,以前期降价不到位和3A级及以下国有景区为重点,原则上实现辖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景区门票成本监审或调查、价格评估调整全覆盖,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为开展新一轮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着力规范景区价格行为。从降低旅游者全程费用的角度,加强对景区内垄断性较强的交通车、缆车、游船等服务价格监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要合理界定成本构成,在成本监审或调查基础上,降低偏高价格。重点治理“高定价大折扣”现象,降低虚高票价。
四是切实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以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宗教人士等,应按规定切实提供门票减免等优待。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按规定对学生等群体参观予以优惠。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地要统筹指导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建立完善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通知》强调,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完善景区门票价格机制对提升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激发旅游消费潜力、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综合评估近年来工作成效,明确下一步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做好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指导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地要实时动态掌握辖区内景区门票监审调查评估结果、配套服务降价、门票减免政策等相关信息,做好信息更新、审核,及时上报。认真总结近三年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上旬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 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 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财政部印发《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热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