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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0-10-07 00:24:15
近日,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包括: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烟草制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行商业推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征求意见稿》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发布。其中,不得以网络直播形式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发布前审查的广告。
 
《征求意见稿》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其中,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价格欺诈等问题,根据《价格法》,重点查处捏造或散布涨价信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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