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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10-05 23:33:04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公布了2020年17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包括北京平谷、山西晋中、内蒙古巴彦淖尔、辽宁营口、江苏苏州、浙江舟山、安徽合肥、福建福州、山东济南、河南郑州、湖北武汉、湖南怀化、广东东莞、四川自贡、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通知》要求,入选2020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既要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改造,促进业务流程和经营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又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实际先行先试,为以后年度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探索经验,同时重点从能力提升、资源整合、互联互通、规范发展、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相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指导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运营企业抓好抓实抓细各项建设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为提高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为“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以及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统筹利用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相关项目建设,促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交流互鉴,同时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运行情况的监测,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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