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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全文)

财政部调研小组 / 2020-08-07 12:15:32

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基层财政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八、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基层财政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关系到政府履职尽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2020年受疫情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基层“三保”面临较大压力。财政部将支持基层“三保”作为今年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采取力度空前的举措,着力提高基层“三保”能力。
 
  (一)大幅增加对地方的财力支持,缓解基层“三保”压力。
 
  中央财政通过统筹新增赤字、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压减本级支出腾出的财力等渠道,切实加大对地方财力的支持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增长12.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不含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长7.5%,高出中央本级支出7.7个百分点,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支持地方尤其是困难地区正常运转。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17192亿元,增长10%;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安排2979亿元,增长10%;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安排2796.1亿元,增长12.4%。安排特殊转移支付605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应对执行中的不确定因素。
 
  (二)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
 
  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完善资金分配程序,确保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相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调度,集中制定工作方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强化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制定管理办法。印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规定。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细化资金监管要求。基本构建起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三是建设监控系统。开发联通各级财政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通过采取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调度的方式,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控,从源头到末端,“一竿子插到底”。同时,监控系统向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地方开放共享,满足相关部门和地方监管需要。通过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系统开发调试、资金分配和审核确认等各项工作,6月底前已将具备条件的直达资金全部下达地方,增强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有力支持基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各地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将直达资金用于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方面,支持保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 积极发挥资金对产业链、投融资、就业等撬动效应,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惠企利民效应逐步显现。
 
  (三)强化对地方财政运行的跟踪分析和调度监管,确保地方财政正常运行。
 
  对地方财政实行差异化资金调度,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支持。自3月1日至6月底,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和辽宁省延长执行到今年年底,再增加地方留用资金约550亿元,全部留给县级使用,有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县级工资发放监测预警机制,重点监测范围由2019年的105个县区扩大至534个。按日实施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定期实施地方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情况通报,督促地方切实防范支付风险。指导地方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自有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对县级的转移支付规模只增不减。要求县级财政坚持按“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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