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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6-18 16:23:41
 
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强化子企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设,探索推进所属金融类子企业、参股企业等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通知》指出,要做好体系建设方案的优化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追责职能部门建设。推动实现责任主体有效覆盖。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协同机制。各中央企业要建立内部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反馈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部门协同体系。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规则。条件成熟的企业,要进一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处理、容错机制等工作规则,不断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并实行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台账管理。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各中央企业要加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存在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坚持违规必究,追责必严,实行问题线索对账销号管理,办结一项、销号一个,持续保持对违规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增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的刚性约束。
 
《通知》指出,要强化子企业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设。各中央企业要针对所属子企业业务模式、体量规模等情况,因企施策细化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标准等,防止尺度宽松,责任约束不足。要督促指导所属二级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出台专项制度或补充规定等形式,完成责任追究范围和资产损失标准的细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探索推进所属金融类子企业、参股企业等责任追究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通知》还指出,要加强信息化对追责工作的支撑。各中央企业要充分利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动态监测、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等系统,探索建立本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管理、在线核查取证、整改情况跟踪、资产损失及损失风险监测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等信息系统,做好与企业其他业务信息的对接,强化对违规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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