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出台精准帮扶供应链企业十条措施
深圳海关总署 / 2020-06-01 10:35:58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关总署、深圳海关先后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促进外贸稳增长的十条措施》、《深圳海关帮扶企业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深圳海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精准帮扶企业重点措施》等一系列海关帮扶企业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解决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在上述帮扶措施的基础上,深圳海关根据关区企业实际需求,现制定精准帮扶供应链企业十条措施,进一步支持供应链行业发展、保障外贸供应链健康稳定。
一、免除单证验估税款担保。依申请免除高级认证供应链企业单证验估税款担保,企业可在货物放行后14天内向海关提交单证验估所需资料。
二、提供关税技术指导服务。对申请办理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的高级认证供应链企业,安排专人提供关税技术指导,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作出预裁定决定。
三、帮助供应链企业享受多元化通关便利。指导供应链企业叠加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更适用、更便捷的通关作业模式。
四、优化保税仓储货物监管模式。对与海关对接WMS系统的供应链企业,进一步优化保税仓储货物变更、查验、日常巡查等监管手续。
五、推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发展。鼓励供应链企业在与海关WMS联网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接共享海外仓的WMS数据,支持企业开展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业务。
六、拓展“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适用范围。对与海关对接WMS系统的供应链企业,实施“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
七、精准培育供应链企业。对守法规范供应链企业实行精准辅导、优先培育、优先认证。
八、加强对信用降级供应链企业的合规引导。提供针对性政策指导,促进信用降级供应链企业持续合规经营、提高信用等级。
九、指导防范侵权风险。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培训和咨询,普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法规,帮助供应链企业指导中小微客户管控侵权风险。
十、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充分运用海关国际合作及交流机制,帮助供应链企业及时了解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加强磋商协调,降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走出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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