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2020-05-13 14:12:32
近日,为巩固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环卫各项工作成果,保障各地复工复产,弘扬城市环卫精神,推进城市环卫工作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关心关爱一线环卫工作者,继续做好安全防护。适时启动休息调整,督促指导环卫作业单位,加强力量统筹、做好生产调度,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长期在一线作业的环卫职工得到必要休整。
全力巩固城市环卫疫情防控成果,继续做好清扫保洁和消毒杀菌工作,严格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公厕运行管理和粪便收运处理。全面推进环卫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6 个重点城市按既定方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积极有序推进厨余垃圾等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在建新建项目复工开工,进一步摸排本地区各类环卫设施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加快各类环卫设施建设,细化项目规模、开工时间等内容,配合有关部门多渠道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及早复工、开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经验,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快建筑垃圾填埋消纳设施建设、建筑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宣传机制,全面展示环卫人风采,开展正面宣传。同时深入分析疫情对环卫行业的影响,明确相关文件、标准规范、操作指南、技术规程的适用范围和时间,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环卫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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