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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2020-05-13 14:11:2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防疫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在防疫条件下做好今年春季造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积极有序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要统筹谋划造林季节安排。及时调整、合理安排造林季节,统筹落实春季、雨季、秋冬季造林任务。要抓好种苗生产供应,满足雨季、秋冬季植树造林用苗需求。提前开展造林预整地,做好蓄水保墒,为保障造林成效打好基础。
 
《通知》要求,要灵活开展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深入推进“互联网 义务植树”,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有序履行植树义务。要落实国土绿化分工负责制,持续开展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推进机关、学校、社区、营区、厂区、矿区等绿化美化。加强通道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流域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以及水系堤坝、河渠湖库周边绿化。
 
《通知》要求,要全面提高造林绿化质量。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水定绿、量水而行,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范开展造林绿化。强化科技支撑,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开展技术培训,提供专家远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科学造林绿化。
 
《通知》要求,要着力保护好造林绿化成果。加强新造林管护,提高成活成林率。强化野外火源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完善造林绿化后期经营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密切关注并切实做好美国白蛾、沙漠蝗虫等有害生物和鼠兔害防控。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把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有序开展防疫条件下春季造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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