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闽数字办函〔2020〕73号
福建省发改委 / 2020-04-24 10:37:47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闽数字办函〔2020〕73号
福州市大数据委,厦门市工信局,泉州市数字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市发改委,龙岩市大数据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省电子信息集团:
经省政府同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投资增长对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和数字经济的驱动引领作用,高起点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确定2020年省数字经济重点建设项目251个,总投资587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83.7亿元。为确保完成今年建设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省效能办已将各地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纳入2020年对各设区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省数字办将把各地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列为数字经济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和省有关单位是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稳投资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2号)相关要求,对所负责的重点项目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年度计划,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主要时间节点细化到月,形成项目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不误”。
二、健全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参照省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省数字办重点推进27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含7个省“重中之重”项目),由省数字办领导担任“服务专员”,组建“手牵手”帮扶专班,对项目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进行专题协调。各地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和省有关单位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快推进所辖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省级层面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加强汇报衔接。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省数字办将遴选推荐一批年内新开工和续建的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纳入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由该行在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专项优惠;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支持。
四、持续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数字经济项目融合度深、外延度广,各地要结合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积极培育新动能,充分利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做好项目谋划和招商工作。要加强数据招商、场景招商,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应用场景,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保障。
五、按时报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信息。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将按季度调度通报,各项目单位要每季度按时、规范、真实填报项目进展信息,确保各项内容、数据经得起检查。各地、省有关单位要依托省数字经济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已纳入省重点项目库、“五个一批”项目库的项目,由原渠道报送信息),并填报项目推进情况汇总表,分别于7月5日、10月10日和12月30日前报送我办。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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