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基础〔2020〕51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 2020-04-08 09:12:4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干线过江通道
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
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格生态环境管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实现过江通道建设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二、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间,着力推进多功能过江通道建设,加强设计协同、建设同步,强化通道与其他基础设施统筹协调,做好远期预留,提高通道资源利用效率。
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要,把握好过江通道建设节奏,在组织科学论证和加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批后有序组织实施。
四、本《规划》主要布局横跨长江干线主要航道、具有交通功能的过江通道项目,对于连接洲岛与沿岸、洲岛之间的通道项目和不具备交通功能的跨江、沿江建筑物,由省级发展改革委统筹布局编制相关规划报送我委衔接后组织实施。
五、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利用通道资源等要求,针对部分过江通道功能的适当调整,报送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予以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3月31日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 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 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财政部印发《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热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