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仪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仪政办发〔2020〕23号]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04-07 17:45:02
关于印发《仪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仪政办发〔2020〕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有序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仪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仪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仪征市“十四五”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力建设高水平小康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凝聚各方智慧,明确“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对“十三五”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预测总结,对“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总体思路、产业升级、要素保障、城乡建设、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为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编制提供理论支撑。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各课题研究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提出“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研究起草规划建议。根据扬州市委关于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仪征市委《关于编制仪征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该项工作由市委研究室具体负责,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编制《规划纲要》草案。根据市委《关于编制仪征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要求,起草形成《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内容包括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项目布局和建设计划,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措施等。该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全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该行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以及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的基本依据。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编制镇域(园区)规划。围绕落实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各镇、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接衔接好市级《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自行组织编制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发改委要加强对各镇、园区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三、进度安排
根据五年规划编制步骤和全市工作安排,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2020年4月,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征集仪征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各单位将希望纳入到国家、省“十四五”基本思路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进行梳理,并报送至扬州市发改委。2020年4月,拟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研究确定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工作机构,搭建工作班子。
(二)前期课题研究阶段(2020年5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组织调研成果汇报和研讨。
(三)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20年6月底前)。形成基本思路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并报送省、扬州市发改委。
(四)规划起草报批阶段(2021年1月底前)。
1、《规划纲要》编制安排。2020年9月,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初稿,呈送市委、市政府审定。2020年12月,市委出台《关于编制仪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21年1月底前,《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议批准。
2、专项规划编制安排。2020年4月,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区域、本领域发展需要并结合前期重大课题研究情况,提出“十四五”各镇、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计划,提交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研究提出全市“十四五”各镇、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名录,并报市政府审定。2020年11月,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起草相关规划,并提交市发改委。2021年2月,做好各类专项、镇域(园区)规划与全市《规划纲要》的衔接修改工作,呈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工信、住建、交运、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陈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同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由主要领导牵头,搭建工作班子,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二)强化沟通衔接。对接好国家、省“十四五”期间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做好全市重大项目的筛选、储备,特别是要排细排实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主动加强与国家、省、扬州市各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纳入上级规划。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与上级规划以及与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的相互衔接。衔接的重点包括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重大项目等。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
(三)广泛征求意见。聘请各领域内专家成立仪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专家咨询组,对全市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规划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开言路,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完善民主参与、衔接协调、论证咨询、公布和评估等有关制度,使规划编制工作真正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四)落实服务保障。为保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圆满完成,市相关部门和各镇、园区要选派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班子,加强规划编制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设立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用于考察学习、前期研究、人员培训、聘请专家、咨询座谈等,所需专项资金列入各镇、园区财政和部门预算。
请各镇、园区、市有关部门收到工作方案后,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发改委。联系电话:83442875,传真:83442875,邮箱:fgwzhk28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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