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0-04-04 10:56:04
一、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 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二、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 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
三、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医务人员 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四、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
五、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用防护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
六、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七、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 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八、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 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
九、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和表彰, 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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