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2020-04-04 10:51:4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
《通知》强调,化肥行业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化肥及其原辅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企业要优先保障化肥生产所需煤炭、天然气等原料供应,努力增加春耕前化肥产量;我国化肥产销具有生产集中、使用分散的特点,在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下,要保障化肥等农资及原辅料运输畅通;加强化肥等农资储备和进出口调节,切实发挥好储备保春耕作用,各化肥行业协会要引导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将国产化肥集中供应国内市场,相关化肥贸易企业要根据国内市场肥种余缺情况组织好化肥进口;针对农资流通环节备肥日益减少、农民随用随买的现状,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有关部门要指导本地农资流通骨干企业、大型农资电商平台加大购肥备肥力度,完善线下农资配送网络,建立乡村农资应急配送机制,保障农资即时配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化肥生产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カ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大力发展专业农化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合理用肥、高效施肥,降低用肥成本;各地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化肥等农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的监测分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以及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化肥生产供应中的重大问题,扎扎实实做好春耕化肥等农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家政服务业产教融合的意见》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 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
- 银保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财政部发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财政部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财政部印发《关于简化中央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程序的通知》
-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热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