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2019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
自然资源部 / 2020-04-01 11:14:57
2019年,自然资源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国家立场、人民利益、权责对等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改革精神,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抓好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用最严密的法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重要立法和制度建设
(一)《土地管理法》修改顺利完成。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土地管理法》修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将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等要求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配套法规修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改革完善土地审批制度。
(二)《矿产资源法》修改加快推进。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多次召开各类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听取矿山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主管部门等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三)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改革方向进一步明晰。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自然资源管理改革重要文件,为下一步深化实践和立法奠定扎实制度基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落实国务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有关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优化流程、精减材料、压缩时间,截至2019年底,实现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分别压缩至10天、5天的目标。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做好登记财产指标评价工作,根据世界银行评价排名,2019年我国登记财产指标得分81分,继续保持在全球190多个经济体中排名前30位。
(二)深化用地用海审批制度改革。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简化报批材料,减少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发布《关于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拍挂出让的通知》,将海砂采矿权与海域使用权一并出让,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三)全面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证明事项。对现行有效的52部规章和71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8部规章,打包修改15部规章,修改条款达300余条;保留规范性文件357件,规范性文件减少50%。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设立、调整海洋观测站(点)审批和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2项行政许可事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共14项全部取消,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重大决策一律上会审议。2019年,共召开45次党组会、4次部务会、10次部长办公会、22次建设用地会审会、12次矿业权会审会、7次海域海岛使用项目会审会。对制发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批重要事项、安排重大项目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
(二)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我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了我部23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21项行政处罚事项。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我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拟请上级机关发布的管理文件共20余件文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提示、排除法律风险。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全国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60465件、矿产违法案件5389件。我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案件处理不力的5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4个市县级政府,分2批公开通报41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和问题;抽查29个省(区、市)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各级公安部门移送线索1.5万多件。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海洋自然保护地执法协作,围海造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加强法治工作能力建设。充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力量。积极发挥专家、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推动公职律师制度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四、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我部办理人大建议623件、政协提案26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在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我部主办的230件建议提案中,全文公开181件,摘要公开35件,公开率达到93.9%。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751件,同比下降9.2%,全部按期办结。发布了31项“一站式”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订发布了政务服务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公布了政务咨询服务电话“4000996938”。2019年,在国新办召开或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6次,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媒体座谈会8次,开展政策解读31次,发布新闻通稿66篇。
(三)积极配合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贯彻落实最高检与有关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督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职尽责。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专题询问,强化刀刃向内、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举措。探索利用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手段,拓宽自然资源法治实施新渠道。
五、畅通纠纷化解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发布实施《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应诉规定》2部部门规章。2019年,我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57件,同比增长30.3%;纠错率达37.4%,同比增长5.8个百分点;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258件,同比增加18.8%;败诉率0.9%,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编制发布《自然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依据》。针对突出问题进行全力攻坚,全系统排查梳理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问题共5596件,矛盾已化解4489件,化解率为80.2%。
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党组(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法治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宪法法律学习作为部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部党组会议多次研究法治工作。专题学习研究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研究推进工作措施。
(二)坚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2019年12月4日,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我部举行了新任命干部宪法宣誓仪式,2018年10月以来部党组新任命的司局级干部参加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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