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2020-02-07 12:13:56
近日,根据有关制度规定以及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实施期限及分配办法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区分任务性质,按照支出方向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项目管理或承担相关试点的任务、据实结算的任务以及任务量较少的计划单列市可根据需要采取定额分配方式。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奖补、农业产业强镇奖补、轮作休耕补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等,其他为指导性任务。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上年度资金规模(60%)、基础资源(20%)、绩效评价(20%)等因素测算;农机购置补贴根据基础资源(15%)、工作任务(60%)、贫困地区(5%)、绩效评价(20%)等因素测算;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按每个项目任务实施定额补助。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约束性任务包括黑土地保护补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助,其他为指导性任务。其中,黑土地保护补助对每个黑土地保护项目县实施定额补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助分为一次性补助和过渡期补助,一次性补助根据退捕渔船数量、补助标准测算,补助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过渡期补助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测算。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按支出方向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约束性任务包括强制扑杀补助,其他为指导性任务。其中,强制扑杀补助根据强制扑杀畜禽数量、单个畜禽扑杀补助标准、地区补助系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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