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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2-03 17:11:07
近日,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
 
《实施意见》从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提出了具体30项举措。
 
在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实施意见》梳理提出了10种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典型业态和模式,包括推进建设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以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等。
 
在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方面,《实施意见》针对制造业重点行业、服务业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装备制造业、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双向融合发展的10项可能路径。
 
在推动消费品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方面,提出注重差异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服务化升级。以服装、家居等为重点,发展规模化、个性化定制。以智能手机、家电、新型终端等为重点,发展“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等。
 
完善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体系方面,提出加快汽车由传统出行工具向智能移动空间升级。推动汽车智能化发展,加快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加强车况、出行、充放电等数据挖掘应用,为汽车制造、城市建设、电网改造等提供支撑。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探索发展换电和电池租赁服务,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规范发展汽车租赁、改装、二手车交易、维修保养等后市场。
 
《实施意见》提出,发挥多元化主体作用。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平台型企业和机构等重要作用,释放各类主体融合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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