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新基建背景下的城际高速铁路政策及投建合规点
金杜研究院 / 2020-04-28 13:44:50
2008年8月1日,伴随着北京大街小巷放着的那首“北京欢迎你”,中国第一条城际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高速铁路正式开通运营。此后十几年间,我国各个地区的城市建设也逐渐发展到日臻成熟的阶段,产生了诸如京津冀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等一个个区域性的城市群,这也为城际高速铁路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新冠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重点工作,其中指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发力于科技端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进度,城际高速铁路作为新基建重点领域之一,再次集中进入大家的视野。本期文章中,我们将从法律角度梳理城际高速铁路的政策及投资、建设所涉核心法律问题。
一、关于城际高速铁路的特征
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首次发布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其中第一次提及了“经济发达的人口稠密地区发展城际铁路快速客运系统”这一整体原则。2015年1月6日,国家铁路局正式发布了《城际铁路设计规范》(TB10623-2014),对城际铁路进行了定义,即城际铁路是指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旅客列车设计时速200公里及以下的快速、便捷、高密度客运专线铁路。在前述《城际铁路设计规范》发布当日,国家铁路局官方网站发布了一篇关于《城际铁路设计规范》的专家解读,其中提及城际铁路的合理速度目标值不宜高于200公里/小时。对于速度目标值为250公里/小时-350公里/小时的铁路,是典型的高速铁路,不属于城际铁路的范畴,应按照《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由此可见,在《城际铁路设计规范》发布之初,对城际铁路的定位是一种相对低速度的铁路,与高速铁路存在着差异,根据于2015年2月正式发布的《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高速铁路是指设计速度每小时250公里(含预留)以上、列车初期运营速度每小时200公里以上的客运专线铁路。
基于上述关于城际铁路及高速铁路的相关定义,并结合“新基建”概念提出后对城际高速铁路的介绍及说明,我们理解,城际高速铁路作为一种新兴的轨道交通类别,应兼具城际铁路和高速铁路的特征,可以理解为是专门服务于相邻城市间或城市群,线路总长一般不超过200公里,旅客列车设计时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快速、便捷、高密度的高速客运专线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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