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国研信息技术研究院官网
  •   [会员中心]  [退出]
  • 注册
  • 会员服务
首页 > 数字经济 >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详情

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中国经济时报 / 2023-09-19 16:03:22

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流动起来

 
第二,发展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流动起来。
 
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2020年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545亿元,正在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25年将突破1700亿元。目前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加快培育的初期发展阶段。核心任务是要让数据在市场机制下流动起来,不断优化数据要素的资源配置效率,让数据价值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在实践中探索数据产权的解决模式。数据产权制度是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从国际经验看,主要数字经济大国都没有采取先明晰产权、再发展交易的模式,而是在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行为、保护隐私和安全的基础上,优先实现数据的流动和交易。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可采取先搁置产权争议、逐步落实确权的处理方式。
 
二是场内场外数据交易可以并行发展。截至2022年8月,全国已成立40多家数据交易机构。但是根据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估算的数据,当前依托交易所开展的“场内交易额”在我国数据交易市场中所占份额不足5%。多数区域性数据交易所的数据源主要来自政府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以及来自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的数据,而且交易并不活跃。从国际经验来看,发展最成熟、交易最活跃的是以数据经纪商(Dat a Br oker,又译数据经纪人)为代表的场外交易模式。综合考虑国内实践效果和国外经验,建议允许场内场外数据交易并行发展。
 
三是完善监管体系,打击非法交易。目前,全国各地数据交易所的所在省市已经颁布了一批与数据交易相关的地方法规,一些地方也明确了监管牵头部门。从国际经验看,美国的数据经纪商是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合规监管,欧洲的数据交易则要受欧洲数据保护监督局(EDPS)的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国内数据交易所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牵头部门,严厉打击场外非法数据交易,尤其是涉及隐私的个人数据买卖行为。此外,对设立交易场所、交易安全、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问题要给予明确规定。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