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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骥:法治护航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人民日报 / 2022-01-05 16:50:33
  形成契合创新规律与社会创新需求的监管方案,引导数字经济高扬创新之帆,驶向更广阔的天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当前,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动力。而越是快速发展,越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引导。我国数字经济从小到大、由弱渐强的发展之路,也是我国与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过程。面向未来,需要法治护航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当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如何加强不同领域不同规范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需要提升相关法律规范的体系化建设水平,确保彼此协调、相互补充。系统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不仅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统一明确的规范和准则,也能提升相关领域司法和执法的效率,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制度基础。
 
  推动数字经济沿着法治轨道不断发展,需要创新监管思维。近年来,各主要经济体都在探索数字经济规制和网络治理的新路径新方法,力图在规范的同时推动数字经济实现创新发展。在此背景下,法律监管不仅起到规制的作用,也将发挥引领的作用。这就意味着,监管在设定红线充分评估数字经济新业态合法性、正当性的同时,也要在实践中充分考量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创新性,鼓励数字经济朝着创新的方向发展,把促进创新作为数字经济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形成契合创新规律与社会创新需求的监管方案,引导数字经济高扬创新之帆,驶向更广阔的天地。
 
  数字经济的治理也离不开全社会的群策群力。让公众充分参与数字经济治理,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才能从源头上确保网络和信息化技术朝着包容普惠的方向发展。盗用个人信息、算法滥用、网络售假等行为,影响着普通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如何更好监管和规范,需要汲取广大消费者的智慧。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二审,会后,草案在网络上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热议,共收到776条意见。立法环节的群策群力,不仅彰显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也体现了公众参与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面向未来,进一步拓宽用户群体参与数字经济治理的渠道,提升老年群体、残障人士、灵活就业群体、个体商户等群体的参与度,必将倒逼相关经营主体更好维护用户权益、提升用户体验,让数字经济更好造福广大群众。
 
  如今,世界正进入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新技术、新业态、新平台蓬勃兴起,深刻影响全球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相应制度规范,就一定能推动数字经济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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