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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益平:深入研究平台经济的机会与挑战

北大国发院 / 2021-12-06 11:07:13

反垄断与“可竞争性”

 
反垄断与“可竞争性”
 
最近,国内的反垄断政策变得比较活跃,但其实这个问题不仅在中国,在美国也很活跃。
 
美国的反垄断政策经过了几个阶段,首先是1890年的《谢尔曼法》,提出企图支配市场是不对的。当时的大背景是美国一些大公司的形成,比如石油公司、钢铁公司,引起了一些关注。到了20世纪初,美国试图区分“好的”与“坏的”托拉斯(垄断组织的一种形式),但是很难准确区分。
 
1911年,美国把标准石油公司分拆了,当时的大法官布兰德斯有一个著名观点:“大就是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后来芝加哥学派主张消费者福利至上,主要办法是看价格,如果价格较低,就是对消费者福利有益,就不应该是严重的垄断问题;但如果是人为地垄断价格,侵害消费者利益,可能就是比较大的问题。现在,美国又开始回归布兰德斯主义,称为新布兰德斯主义,其实又回到了“大可能是一个问题”,认为除了经济效率以外,还要重视竞争和经济民主的问题等。
 
根据美国一个多世纪以来反垄断政策的发展,我们的判断是,反垄断政策活跃往往与三个经济因素的出现有关:第一,经济增长减速;第二,产业集中度提高;第三,收入分配恶化。换言之,当经济增长减速、产业集中度提高、收入分配恶化的时候,公众对大公司的厌恶程度会提高。
 
如果把上面这三个经济因素套用在中国现在的情形上,也有一定的适配度。中国增长速度确实在不断放缓,行业集中也确实在提高,收入分配不平等也确实一直比较严重。看基尼系数可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大幅度提高。
 
当然,当时的情况是中国走出了原来的计划经济,政府号召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虽然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激发了他们努力和创新的动力,经济活力才得以迅速提高,但是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也随之提高。全球经济危机之后,中国的实际基尼系数有所下降,但最近几年又有所回升,总体来说,一直处在比较高的水平。
 
从2020年开始到现在,平台经济的治理、反垄断成为一项重点政策。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将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2021年初,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
 
未来,平台经济应该怎么样发展?现在看到的一系列政策谈的是平台经济如何“治理”,而不是“整肃”或“打击”,我们认为,“治理”的目的应该是实现有序发展,共同富裕。
 
绕不开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判断或界定垄断?传统概念中,看是否垄断要第一看市场份额,第二,不行就要分拆。但是这种判断方法在平台经济里碰到了困难,因为平台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一系列网络外部性等,意味着“大”是平台经济做得好的必然特征。因此,市场份额是否是判断数字平台有没有垄断的合适指标?我们认为值得探讨。
 
对于平台经济而言,我们课题组倾向于用“可竞争性”概念。“可竞争性”由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在1982年提出,是关于如何在有规模经济条件下实现充分竞争的理论,关键在于进入与退出的“沉没成本”的高低。所以,可竞争性的存在意味着潜在的竞争压力存在,一家平台可能占了比较大的市场规模,但是它的潜在竞争压力很大。
 
举个例子,2013年,阿里巴巴的淘宝和天猫在中国电商市场的份额大约为92%,到2020年下降到42%,7年时间,市场份额下降了50个百分点,说明电商市场是非常活跃的。虽然阿里巴巴在2013年的市场份额很高,但其实并不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随着一系列新平台的进入,其市场份额被不断挤占。
 
因此,我们认为,判断是否垄断,不能静态地看市场份额,最重要的是看进入门槛、沉没成本是否足够低。只要足够低,就具有可竞争性,即便一个平台的市场份额很大,也很难完全垄断这个行业。
 
同时,中国平台企业和美国平台企业之间有一个特别明显的差异,中国的很多平台企业的跨界经营现象非常突出。例如,美团做网约车、抖音做外卖、微信做电商等。
 
表1:超级平台的范围经济特性十分突出
 
表1显示,几家大平台在很多领域都有竞争,跨界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我们认为,跨界经营、范围经济,有可能使得规模经济和充分竞争可以互相妥协。换言之,即使规模做大了,也不代表没有竞争了,因为有范围经济。
 
另一组证明数据是:2020年底,我国市值超过1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达到近200家,但是,其中排名前十的企业的市值占比,从2015年的82%下降到了70%。这说明我国的大、中、小平台都在快速发展,平台经济的可竞争性非常强。
 
然而,与很强的“可竞争性”同时存在的是许多参与竞争的平台往往都有同一个超级平台投资的影子。这种现象对于市场竞争具有什么样的含义,值得进一步的分析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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