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荷高峰来袭,用煤大省现状如何?——江苏、浙江省电煤供需形势调研
中国电力报 / 2022-08-26 16:17:01
入夏以来,受持续大范围高温天气、经济复苏等因素影响,用电需求保持增长态势,带动了电厂煤耗攀升。电煤供应情况如何?电厂应对负荷高峰是否有保障?近日,记者随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前往江苏、浙江两省,调研煤炭供需情况。
上半年保供成效显著 储备能力进一步加强
在调研中,记者了解到,2022年上半年江苏、浙江两省煤炭消费量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经济走势保持一致,前高后低,尤其是6月底以来,复工复产叠加持续高温天气,增幅较大。浙江省上半年电煤消耗量同比上升4.8%,江苏省电煤消费同比下降2.4%(6月已恢复至2021年同期水平)。
目前,江苏、浙江两省电厂电煤库存数量上总体保持高位水平,可用天数基本在18天以上,但煤质下降影响到整体发电量。“2022年以来保供成效显著,长协电煤的兑现量有保障。但是煤质整体偏低,按发热量计算供应总量不足。”浙江一家能源企业的负责人说。
据了解,沿海地区电厂设计对入炉煤的热值有较高要求,一般要达到5000大卡。而在7月、8月、9月迎峰度夏时,更是需要5200大卡的优质煤才能实现顶峰时的有效出力。浙江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浙江上半年采购电煤平均热值4819千卡,同比下降5%,导致统调电煤消耗量同比增长4.8%,而发电量却同比下降3.2%。
“为提高电煤整体煤质水平,我们从国内外市场采购补充优质高卡电煤,但国内市场因量紧价高且受价格政策制约,采购兑现困难,补充有限。”浙江一家火电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江苏、浙江两省均表示,由于俄乌冲突导致国外高卡动力煤价格倒挂,进而使进口煤转为内贸煤。
浙江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浙江省有1700万吨的进口煤需转为内贸煤,但其中1560万吨进口转内贸电煤尚未落实铁路运力。
运输在整个煤炭交易环节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江苏、浙江两省地理位置不同,煤炭储运各有特点。据了解,浙江属沿海省份,煤炭调运以铁水联运为主,铁路直达为辅。江苏电煤外调运方式主要有铁路直达、铁水联运、海进江等方式,其中,铁水联运占比达80%以上。
江苏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其除了保供本省煤炭需求以外,还要依托其对长江中下游广大区域的水运辐射能力,通过海进江发挥对沿江相邻省份的煤炭中转储运功能。
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介绍,截至2022年7月底,江苏省有4处煤炭中转储备基地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形成煤炭储备能力70万吨,在建储备能力234.7万吨。除上述储备能力外,江苏省现有社会煤炭中转储备基地的静态储备能力2100万吨左右。“截至目前,江苏省2022年300万吨煤炭应急储备规模,已完成50万吨实物储备,实施了4个批次应急储备煤炭调用投放,为迎峰度夏以来煤电稳发满发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负责人表示。
相关人士透露,为发挥应急储备的有效性,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推进由省政府出资控货权委托企业代运营的煤炭实物储备方案。
下半年保供形势谨慎乐观 建议政策更加明晰
上半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下,全国煤炭产能快速释放,原煤产量增幅较高,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煤炭产量21.94亿吨,同比增长11%。中电联预测,2022年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7%左右,增速较上半年明显回升。
上半年,受3月下旬、4月份的新冠肺炎疫情及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影响,江苏、浙江两省经济运行起伏较大,呈现“V”型走势。随着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全面发力,两省经济运行逐步回归稳进提质轨道,稳住了经济大盘,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认为下半年江苏省煤炭消费会比2021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于煤矿先进产能将进一步释放、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率提升、电厂库存保持高位,对下半年的煤炭保供形势保持谨慎乐观。”
在调研中,记者发现,煤炭企业对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解读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下游电煤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2月24日、4月12日、6月23日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关于做好进口煤应急保障中长期合同补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电煤中长期合同补签换签和履约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对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均进行了规范。
进入7月份,国家对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又提出进一步的要求。由于煤炭中长期价格政策调整较为频繁,地方企业和民营企业对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政策解读上存在差异,认识上有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下游采购定价和执行。
“希望增产保供政策能够明确清晰,进一步加大优质产能释放力度,保障国内优质资源充足供应。”“希望有关部门在关注煤炭产能提升的同时,聚焦煤炭质量的稳定和提升,避免铁路运力、港口中转、船舶运力等社会资源的浪费。”“希望国家提前谋划明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有效降低煤电企业发电成本,实现煤电企业可持续发展。”江苏、浙江两省企业的意见大致可分为以上3个方面。
电煤保供,既要吃饱也要吃好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6日消息,近期统调电厂存煤最高达到1.75亿吨,同比增加7400万吨;目前电煤中长期合同总体已实现全覆盖。
长协合同全覆盖,并非意味着煤电企业可以高枕无忧。多家沿海城市的煤电企业反映,2022年以来,长协煤的兑现量确实有保障,但兑现电煤总体未能达到热值标准,无法满足机组顶上负荷高峰的需求。企业为实现满发保供,需要去找市场上的高卡煤,以致大量长协煤留在库存,导致“高负荷引发高库存”。
电煤稳定供应及合理电煤质量是保障燃煤发电机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和顶峰有效出力的重要基础,事关能源电力安全供应。各方多措并举落实保供政策,重“量”的同时也要重“质”。
首先,低热值电煤增大了单位发电耗煤量,导致出现电煤消费量同比增长,而发电量却同比下降的现象,不利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低碳发展。
其次,未经洗选的坑口原煤进行运输,把大量无法燃烧的煤矸石几经周折运到电厂,是一种社会公共运输资源的浪费,给本就紧张的运力雪上加霜。
再次,大量的煤矸石堆积不仅有自燃风险,同时也给环保带来更大压力。
近期,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用电负荷屡创新高,迎峰度夏处于关键阶段。国家能源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煤炭企业加快释放先进产能,推动煤炭产量持续高位运行,力保电厂存煤稳定在历史高位水平。据悉,8月1~17日,全国煤炭产量2.1亿吨,日均产量1233万吨,同比增长19.4%。
煤炭产量增长,让煤炭在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中的“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但是高产量不等于高热值,在先进产能加快释放的同时,建议严格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规范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煤质要求。只有数量充裕、价格合理、质量稳定,让燃煤机组既吃得“饱”也吃得“好”,才能为经济发展和民生用能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保障。
作者: 莫非 来源: 《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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