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十四五”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中国经济时报 / 2021-04-12 23:10:23
要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在推动“十四五”银行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金融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银行业在“十四五”时期将面临诸多严峻挑战,因此,要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在推动“十四五”银行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实现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第一,落实落细金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金融主管部门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统筹,明确区域金融改革主体责任,在细化、实化基础上提高差别化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区域金融体系构建、特色金融产业发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政策措施落地起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海南自贸港、黄河经济带等事关长远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区域板块的特色和发展定位,研究制定更“接地气”的金融支持整体方案,提供更多针对性、差异化、可落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二,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小微、民营经济支持力度,推动普惠金融提质增效。继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实现金融支持农村实现脱贫攻坚到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无缝衔接。拓宽抵质押品范围,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季节规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农业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统筹运用差别化信贷导向、宏观审慎评估参数微调、监管评价与绩效考核监管、税收支持等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增加对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支持。鼓励以单列信贷计划、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方式保障对小微、民营企业必要的资源投入,在先行推动缓解融资难的基础上,坚持风险定价和商业可持续,循序渐进缓解融资贵;修订《商业银行法》,取消银行发放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推动“信易贷”平台升级改造,支持银行业稳步、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
发展绿色金融,支撑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我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如期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我国在“十四五”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要取得新进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以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回首“十三五”,我国绿色金融虽有较快发展,但多数银行业机构尚未将其提升至本行发展战略层面,公司治理框架很少包含绿色金融配套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十四五”时期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探讨适度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鼓励银行以多种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专业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在进一步完善绿色投融资体系基础上,建立健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三大核心价值因素纳入银行经营管理体系,细化ESG产品体系,延伸ESG风险管理内涵,融合ESG高质量发展理念,从授信全流程管理、产品研发创设、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推进ESG银行体系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全面提质增效。
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中推进银行业数字化转型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当前,数字经济在为银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带来新的理念变革、模式创新、流程再造、组织重塑的同时,也在支付脱媒、资金脱媒、数据和系统安全等领域带来诸多严峻挑战。银行业要深刻体会金融和科技深入融合的发展趋势,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系统工程。一是明晰数字化转型战略。坚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基因”确定具体的数字化转型步伐、节奏、目标和重点,推进产品、营销、渠道、运营、风控和决策等全面数字化转型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自我赋能。二是建立高适配性柔性组织架构。通过打破行内部门藩篱支撑高速迭代和快速决策,形成实时响应市场的轻型化、敏捷性组织。三是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加速开放生态平台化发展。以市场需求为驱动,平台为载体,形成与客户直联互动的双向机制,依据金融服务频次构建开放型获客、活客体系,借助金融科技手段搭建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嵌入银行应用,方便客户在一站式平台获得全方位服务,实现用户个性化金融需求与金融产品服务实时匹配对接。四是打造协同整合生态圈,构建未来竞争“护城河”。以利益共享机制和中后台整合推进银行内部产品、风控、客户体系协同。与拥有技术和流量等资源优势的外部机构构建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打造协同生态朋友圈。五是严守风险底线,把握好效率与风险的动态平衡。数字化使金融机构关联度提高,风险隐蔽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系统复杂性更高,银行业数字化转型要始终以到位有效的风险防范为前提。
完善银行业公司治理,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银行业长期稳健运行的基石。“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推动构建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特点的权责对等、激励相容、风控严格的公司治理体系。一是以中小法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重点,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发挥好党的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政治优势。二是全面加强股权管理。本着资质优良、公开透明原则,实现股权结构动态优化;细化股东资质审查,落实对股东和实控人的穿透管理;持续规范股东行为,依法依规治理股权代持、隐形股东、非法获取银行股权、违规关联交易等乱象,坚持依法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防止大股东和一致行动人操纵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三是加强“三会一层”建设,提升关键治理主体履职质效。更好发挥股东(大)会权力机构作用,提升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性和专业化水平,以优化“两会一层”履职评价为抓手进一步做实监事会,明确高管层履职边界。四是以强化信息披露为抓手,更好发挥金融市场、债权人、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监督作用。五是优化绩效考核与薪酬机制。建议修改《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商业银行绩效考评监管指引》,完善风险与收益平衡兼顾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小微、三农、绿色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专项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高管人员薪酬结构,建立市场化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坚持绩效激励与风险损失挂钩原则,落实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管理制度,强化薪酬费用管理。借
鉴科技企业做法,稳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
完善监管体制,健全市场化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十四五”时期,我国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但新冠肺炎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将会持续,一些长期累积的风险矛盾会继续显现,并可能与新的金融风险点交织。要与时俱进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金融特点的金融监管体系,实现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全覆盖、无遗漏”,在此进程中不断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一是在国务院金融委领导下,加强监管协调配合,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依法依规理顺央地监管职责分工,推动构建跨省区市区域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人民银行法》和《存款保险条例》,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消除监管空白,补齐制度短板。三是强化功能监管。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提供相同或类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防止监管套利等逃避监管行为。四是加强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五是运用监管沙盒等柔性监管方式,使金融科技创新有章可循。加快监管科技发展,保持与金融科技创新距离适度,避免出现技术代差。
全面总结“十三五”金融风险处置化解的经验教训,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业各类风险。一是加强风险早期识别和干预。按照定量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原则,明确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判定标准。细化不同风险等级的早期干预措施,对风险迅速恶化、接近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迅速果断采取处置措施。二是完善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机制。首先建立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为银行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处置“过剩产能”奠定基础。其次在厘清责任内涵、明确分担和追责机制的基础上,压实金融机构自救主体责任、地方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金融监管问责制。再次明确对高风险银行业机构接管、重组、撤销、破产处置程序和衔接机制,推动有序退出。最后更好发挥存款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授权使用不良资产处置、注资重组、同业并购、处置基金、过桥银行、引入战投及市场退出等多种方式,健全市场化风险处置和救助机制。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