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关键领域改革 激发“十四五”新发展活力
中国经济时报 / 2020-09-15 08:47:33
“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迈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国应重点深化哪些领域的改革以激发新发展活力?相关领域深化改革又该往什么方向走?
要素市场化改革要迈大步
“尽管‘十四五’期间的工作千头万绪,但是从客观分析来看,这一时期,我们必须要抓住一个经济改革的牛鼻子——要素市场化改革。”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许正中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当前我国面临的宏观形势来看,必须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才能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潜能。
以土地生产要素为例,“一方面,我们要加速推进土地要素城乡流动,提高农村土地规模化利用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城市土地利用的无序扩张,提高单位国土面积的GDP产量,通过功能置换,推动经济结构性调整。”许正中说。
在人力资源方面,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人才的社会性流动和高端人才市场培育。
资本是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连接点。在许正中看来,深化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前提就是要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通,这将会对吸引国际投资和资金流入起到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更是“十四五”时期的重点改革任务。“应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居民诉求清单制度。”许正中建议,“十四五”期间,要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又要尊重人民群众、倾听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这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根本所在。
许正中认为,“放管服”改革实质上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是刀刃向内的改革,用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新型城镇化政策体系应更包容
中国城市发展已进入新时代,推进城镇化发展仍然是“十四五”的主基调。
“‘十四五’期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我国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支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卓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期间,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必须关注三类人的需求。
第一,城乡转移人口。主要指达到劳动年龄但和农业以及土地联系并不紧密的农村人口,这些人来到城市后,留下来的意愿更为强烈。“十四五”期间,要关注这些新一代城乡转移人口社保、养老以及子女教育等市民化的需求。
第二,城城转移人口。主要指户籍在一个城市,但工作和生活在另一个城市的城市人口。这部分人群的转移不会使城镇化率增加,但人口从相对低效的城市和部门转入了相对高效的城市和部门,仍有很强的结构转换效应。由于城城流动人口多为人力资本较高的群体,这种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甚至可能会超过城乡人口流动。因此,这部分转移人群的购房、子女教育等权利同样需要高度关注。
第三,城市之间的日常人口流动。包括商务出差、旅游、就医、探亲等人口。我们现有的城市规划、公共服务中很多时候没有考虑这部分人群的需求。但站在“十四五”的新起点上,城市管理要求应该更精细化,对外来人口应该更加友好。因此,也应关注这部分人群的相关需求。
“与此同时,与城镇化发展相关的一些体制机制也需要改革和突破。”卓贤表示,如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有些地区有一些特大镇,人口规模大,但由于所属城市行政级别低,能够配置的管理权限小且公共服务能力不足,需要更为合理的资源配比来支撑城市发展。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除了通过创新方式让集体土地尽快入市之外,从城市发展角度来看,这可以让城市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发挥出来,让当地一些好的产业能够留下来、留得住,并进行产业升级。
还有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当前主要矛盾体现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事实上,这些城市未来产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于创新、在于服务业的发展,要让善于创新的年轻人、提供专业服务的人群能够在城市留下来并安居乐业,相关户籍制度必须在“十四五”期间有所突破。
卓贤认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未来我们需要更为包容的政策体系。
以更大力度推进新一轮农业农村改革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的重要阶段。
“尽管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城乡及农村内部双重不平衡加剧、乡村人口与乡村产业双重‘空心化’交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双重短板叠加等诸多问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农村经济发展中心主任于爱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都需要在“十四五”时期,通过深化改革来激发农业农村新发展动力。
于爱芝建议,“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改革主要侧重于五个方面。
第一,农业农村改革必须放在城市化和城市-乡村转型发展大背景下统筹考虑。当前,大城市面临有机更新、城市迭代,城乡人口呈现双向流动倾向,因而无论是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还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必须在城乡融合的大框架下,通过协同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空间。
第二,加快土地市场化改革是重要任务。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制度,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建设用地紧缺的问题;农村建设用地一定要坚持可以直接入市的改革方向,农民的宅基地及住房应该享受与城里人相同权利,可以跨区流动,实行商品化交易政策等。
第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大力培育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现代化、专业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技术变化、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市场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善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质量。
第四,除了继续加大国家财政公共投入之外,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通过金融创新引入社会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来加速农业农村各项改革进程。
第五,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农业要坚持走对外开放的道路。“‘十四五’期间,我国农产品的需求数量会进一步增加,短期之内国内数量短缺、品种结构供需错配的问题仍然需要贸易来调节。但继续开放也要注意通过市场多元化和稳定国外生产基地来防范贸易风险。”
于爱芝表示,“十四五”是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加快转型期,对农业农村发展来说这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既有有利条件也有不利因素,而深化改革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必须用好这个法宝,促进乡村发展活力的充分释放。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