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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若干建议

中国环境管理 / 2020-08-13 10:15:03
“十四五”时期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若干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向纵深推进的攻坚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不断深化各项治理举措和持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2035年美丽中国愿景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农村环境保护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总的指导方针,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核心,以解决农民群众身边最紧迫、最直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农村生态、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三大重点领域,统筹城乡污染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和社会支持的多元共治体系,打好升级版的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建立健全地方为主、中央补助、村民参与、企业支持的资金筹措机制。建议国家“十四五”继续设立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并不断加大投入规模;结合农村环境保护形势和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明确“十四五”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范围和整治内容。二是开展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现状和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已治理村庄的设施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未治理村庄的常住人口、户数、自然条件、生活水平和整治意愿等,建立全国和区域整治台账,全面清理维修不正常运行设施;对长期撂荒不能修复的,根据现状重新规划建设。三是结合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现状与需求调查结果,推动各地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设计和落实以县区为单元、村镇分类实施的一体化污染治理模式。
 
2、 全面夯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弱项”
 
一是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统计制度,以农户为统计对象,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开展行政村、自然村、农户、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信息统计,并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予以公布。二是研究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实施细则,全面评估近年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三是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整合现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增设和优化监测点位,将实地监测和统计调查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覆盖全域、要素齐全、布局合理的农业面源监测网络。四是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立法进程,鼓励地方出台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条例等。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土地、信贷、保险等优惠政策,强化已出台审批招标、用电用地、有机肥等扶持政策的落地性。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
 
3、牢固树立生态循环的农村污染治理“思维”
 
一是鉴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息息相关,需要融入农村生态系统的“大格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范式,充分利用坑塘沟渠、湿地、农田等自然处理系统,统筹加强与农田灌溉回用、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有机衔接,让污水自然净化、循环利用、变废为宝。二是加快垃圾治理从“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传统集中处理模式向“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模式转变,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规范和引导垃圾填埋场、热解处理装置和设施规范建设。三是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原则,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建立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的第三方运营机制,规范和引导非规模畜禽养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将创新作为新时期农村环保工作不竭“动力”
 
一是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党委负责制。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经验,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压实地方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列入党委主要负责人重点工作,把完成“十四五”治理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要政绩考核指标,推动建立强有力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广泛开展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创新研发。建议在国家和地方各级重大科研项目中,针对农村环保现有技术和设备适用性差的技术瓶颈,研发推广适应不同类型的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和装备。充分利用农村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消纳能力,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通过调查研究、因势利导、科学设计,加快研发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资源化处理技术模式。三是创新农村环保投融资机制。可采用整县农村垃圾或污水处理项目打包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企业建设运营,也可采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打捆,或与生态旅游、房地产开发项目捆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四是创新环境监管手段。构建“政府监管、村民自治”的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充分利用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村环境问题,鼓励村民监督,通过微信平台、APP、“12369”电话热线等方式,对农村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举报。可通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依靠农民群众推动环境整治。
 
5、打通农村地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一是充分利用农村地区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探索“两山”转化路径,融合推进农村生态产业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整治与特色农产品种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康养产业等有机结合,把激发村民改善环境的内生动力与增收致富结合起来,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二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综合示范。选取典型市县,以垃圾分类收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农膜回收处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为主题,结合当前各部门开展的试点示范工作,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样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总结和推广一批农村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的示范县、示范村、示范户,探索一条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结合的乡村绿色发展之路。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和广大农民对高品质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十四五”时期有望成为我国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窗口期。面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形势与挑战,要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加强新时期农村环境保护思路创新研究,力争在长效制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组织方式、科技创新、绿色惠民等关键领域实现突破,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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