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调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增强发展动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十四五”规划《纲要》在“第九篇 优化区域
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行部署,提出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我们分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特殊类型地区、海洋空间、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纲要》提出,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这描绘出了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总体格局。
(一)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纲要》提出,一是按照城市、农业、生态三大功能,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顺应空间结构变化趋势,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分类提高城市化地区发展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二是分类精准施策。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
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等制定差异化
政策。
国家提出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背景和依据。不同的国土空间有不同的自然状况,一些海拔很高、地形复杂、气候恶劣以及其他生态脆弱或生态功能重要的区域,并不适宜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有的区域甚至不适宜高强度的农牧业开发,否则将对农业生产能力造成破坏,给生态环境带来毁灭性影响。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空间具有多种功能,但不同的空间单元,必有一种主体功能,要区分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开发内容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实现空间的高质量发展,最基础的就是根据不同空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三大空间格局,明确哪类空间要有序有度开发,哪类空间要优化或重点开发,哪类空间要限制或禁止开发。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的规划,未来国土空间将形成的战略格局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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