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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3-11-07 14:08:21

文档概述
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领域。十年来,我国始终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持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能源领域的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能源投资合作、能源产能合作及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促进世界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为全球能源市场稳定与供应安全、全球能源转型变革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现状
 
政策沟通更紧密。我国先后与9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倡导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达到33个;搭建了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5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促进相关国家和地区在能源领域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设施联通更顺畅。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建成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稳定运营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缅油气管道等跨境油气管道;与俄罗斯、蒙古等周边7个国家实现电力联网,更大范围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为相关国家和地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贸易畅通更深化。我国与沿线国家、地区能源贸易往来日益密切,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作为全球最大的清洁能源市场和装备制造国,我国持续加大技术创新合作力度,深入推进清洁能源产业贸易合作,贡献了全球70%以上的光伏发电产能和60%的风电产能,促进了全球可再生能源成本的下降,加速了全球能源绿色转型进程。
 
准确把握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准确把握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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