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欧洲能源危机应对举措主要是短期性应急管理措施,而非常态化、趋势性举措,我们应保持战略定力,统筹好市场和政府、发展和安全、能源绿色转型和能源安全、效率和公平等关系,从坚持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打造新能源可靠供应主体、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能源独立、能源转型必须“先立后破”等方面着手,切实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一、正确看待欧洲能源危机
为了缓解欧洲能源危机,近期欧洲多国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应对措施,包括控制需求、增加供给、限制价格、征收暴利税、增加补贴、国有化等。当前,欧洲能源危机应对举措主要是短期性应急管理,而非常态化、趋势性举措,我们应保持战略定力,努力统筹好市场和政府、发展和安全、能源转型和安全、效率和公平等关系。
(一)统筹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能源转型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欧洲能源危机旷日持久,“看得见的手”在一定程度上缺位是重要原因。我国能源转型需要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施策,统筹能源有序转型。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二)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在全球能源体系不稳定的背景下,我国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保证初级产品的稳定供应,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全球碳达峰
碳中和的长期趋势已经确立,在能源转型过程中,能源供应的不确定性增加,应对极端天气等冲击的能力不足,未来能源短缺可能会变得更加频繁。亟须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我为主发展能源贸易,加强天然气能源储备;实事求是地开展双碳行动和能耗双控,不能将中长期目标执行短期化;辩证看待发展和能耗的关系,发展新能源技术需要兼顾能源安全。
本文刊登部分,报告订阅咨询:010-86390675 18618293457 微信:chainzhang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