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要参: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中宏国研 / 2020-05-28 16:39:33
回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我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当前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经居于全球第一保险业保费收入位居全球第二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银行和保险市场之一年二季度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流出亿元流入亿元净流出亿元相较一季度净流出亿元有明显增长月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出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提高至的过渡期由原定年提前到年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年经营年限要求将原定于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年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类主承销牌照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此次新条的出台从多个维度对先行示范区扩大金融开放作出重要部署一扩大外资评级机构业务范围信用评级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引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评级业务有利于满足国际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也有利于倒逼中国评级行业改善评级质量有利于中国金融市场向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近年来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稳步推进信用评级对外开放年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评级行业对外开放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对外开放同时随着我国信用评级对外开放的推进证券法公司法行政许可法和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出台境外评级机构的境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依法向证监会申请开展境内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年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配套规则明确信用评级机构注册平价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可以申请开展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评级业务并提交注册材料通过注册平价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可以按照接受注册的债券评级业务类别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年月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号明确人民银行证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
正在加载中...
特别提示:凡注明“来源”或“转自”的内容均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的观点和立场。中国经济形势报告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187884295进行反馈。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本站或将追究责任;
最新新闻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