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充分认识虚拟货币,理性拥抱数字经济
光明网 / 2021-08-26 14:20:10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相继发声,针对今年以来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的情况,阐明了金融监管部门对于炒作虚拟货币的严监管态度。与此同时,我国数字人民币试点已经实现“多地开花”,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吸引用户参与其中,积极推动数字中国基础设施升级换代。
当前我国网络支付用户规模已超8亿,数字经济正蓬勃发展。面对复杂多样的互联网金融环境,我们应如何分辨炒作投机与合规操作,厘清虚拟货币与数字人民币之间的差异所在?本期访谈约请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刘瑞就充分认识虚拟货币,理性看待数字经济这一话题进行解读,以下为采访实录。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网上交易的各种货币支付方式也在悄然兴起。众所周知,目前线下交易使用的法定货币是纸币。但是从货币形成历史来看,货币经历过以私人发行信用为担保的稀有物币、金币、纸币等阶段,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最终经过磨合,商品社会接受了官方法定货币作为唯一的一般等价物,因为官方货币拥有权威性、可兑现性、储值性和可追索性,而其他未经官方认定的交易工具(包括伪钞假币),不具有上述特性,均被禁止和取缔。
数字经济兴起之后,在国家认可的交易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上,因为使用等值的人民币作为交易支付工具,且交易者使用的是与实体银行链接的交易账户,因而这种从线下交易延伸到线上交易的支付具有同效性和同质性。但是考虑到线上支付存在信用风险和监管风险,国家对线上支付的交易数量和范围有所限制。这个限制是维护互联网金融秩序所必须的。严格讲,线上交易的人民币还是纸币,其交易数字随时可以转换为线下等值纸币,因此线上交易的基础是线下纸币。同时由于各国的汇率不同,使得跨境交易受到限制。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为满足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开发出完全数字化的人民币体系(DC/EP),作为对线上人民币交易工具的一种替代。
正因为线上交易缺失官方数字货币,而交易的需求又是真实的、大量的、跨境的,因此线上开始充斥着大量私人开发的交易平台和工具,例如比特币、狗狗币等。实际上,这些私人开发的交易工具也是数字货币,只是因为不具有官方数字货币的特性,因而统称之为虚拟货币。不了解货币特性的人容易将官方的数字货币与非官方的数字货币混为一谈。然而正如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那样,私人开发出来的交易工具远不如官方交易工具权威和可信,存在着巨大的交易风险。轻者让交易个人交易清零,被割韭菜;重者让网络经济交易瘫痪,掀起互联网金融风暴。
虚拟货币与官方数字货币和实体货币相比,存在一系列的经济不安全性特点:第一,虚拟货币发行方是不确定的。目前网络市场上流行的虚拟币发行主体都是比较神秘的,尽管也有人名和平台等相关信息披露,但是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这些人是真是假,是男是女,这些平台是合法注册还是非法注册,是在境外还是在境内,即使业内人士都不一定清楚。而官方货币以公开合法的政府为发行主体,以政府信用做担保,一旦发生信用风险和货币危机时,可以追索到信用主体本身。交易者据此做出判断,采取追责或规避风险等行为并维护正当权益。第二,虚拟货币币值是不确定的。虚拟货币币值是目前无法采用经济学工具解释得了的,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难题之一。目前许多虚拟货币币值是根据算法形成的,人们要积攒币值需要不断地“挖矿”才能获取。而所谓“挖矿”,首先需要购置计算机配件,性能越高“挖矿”效率越高;其次是下载计算机应用软件APP,更新升级越快“挖矿”效率越高。最终,虚拟货币的挖矿机软硬件配置越高价格越贵,就能产生高额的虚拟货币币值。由此看来,虚拟货币币值与添置计算机软硬件的货币成本有关,但这只是初始成本,随着参与虚拟行为次数和频率的增加,虚拟货币也在升值。然而这个升值过程是不确定的,几乎无限。无论是虚拟货币初始发起人还是过程参与者,都在共同创造虚拟货币币值。对于官方实体货币而言,币值是约定俗成的,除了制作货币费用作为发行成本外,或与一定数量的实物等值挂钩,或与一定数量的金币等值挂钩。最为重要的是,实体货币发行主体承担了稳定币值的社会职责,而虚拟货币币值创造人是全然没有也不可能承担这项社会职责的。第三,虚拟货币的兑现和保值功能具有不确定性。按照虚拟货币的无国界属性,理论上虚拟货币可以绕过汇率直接承担世界货币功能。然而目前在许多国家虚拟货币没有获得官方认可,交易兑现和保值得不到法律承认和保障,一旦脱线就分文不值。虽然在少数国家虚拟货币得到了默认,但是流通范围受限,交易兑现和保值或然性很大。比如以前购买特斯拉汽车可以用虚拟币支付,但之后马斯克宣布停止用比特币支付,其中的交易者拥有的比特币立即变成没有含金量的一大堆数字。
鉴于虚拟货币上述经济不安全性以及我国网民参与虚拟货币人数较多,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治理各种虚拟货币交易行为。目前来看,将虚拟货币用于网络交易有两种基本方式:其一是作为货币支付工具完成网上交易,实现线上支付和线下交割;其二是把虚拟货币作为投资品进行炒作。这两种方式是相互依存的但是各有操作独立空间。对于普通参与者而言,虚拟货币能换来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最根本的,因此阻止虚拟货币实现线下货物交割就基本上终结了虚拟货币的命运。对于投资炒作者而言,虚拟货币虽然不能交割货物,但是可以作为投资品来换回真金白银,因此阻止虚拟货币转换成官方货币就使得投资收益无法兑现。无法换物又无法换汇,虚拟货币还有何用?当然,未来的数字经济需要以虚拟货币作为交易工具发展,因此最终是要用官方认可的数字货币取代虚拟经济中的私人数字货币,用国际社会共同认可的数字货币推进世界贸易发展前进。我们要拥抱数字经济,让数字经济成为助推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有力的工具。
(光明网记者徐倩阳、常世林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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