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助力下消费券能否提振经济
商业周刊 作者:孟添 / 2020-05-06 15:45:39
原标题:金融科技的助力下 消费券能够提振中国经济吗?
2020年,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各国经济不断震荡,中国经济的下行压力也持续增大,国内各地都推出了消费券刺激消费,助力各行业加快复工复产,从而提振经济。2020年3月起,上海、武汉、南京、杭州等 30多市相继向市民发放消费券,这是国内继2008年金融危机后第二次较大规模集中性发放消费券,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消费券多为线上发放,由各地政府联合互联网支付平台,借助金融科技手段进行实施。是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商业布局、消费者旺盛需求类型等层面,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基础上精准制定的数字化消费抵用券。数字化消费券分为不同金额,指向不同行业,且其可依托实名认证、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一城一策、按需定制”、“灵活可调整”、“公平可追溯”,消费者申领后,可在第三方支付时直接抵扣。
另一方面,通过财政发放的消费券是否能真正利于经济提振,一直以来在学界有所争议。赞成者认为其能够直接刺激需求,迅速拉动即期消费,具备乘数效应,通过杠杆作用有效提振经济。但反对者认为消费券的出现会激励国民将原本用于消费基本食品支出的钱储蓄起来,转而使用消费券,个人其他收入反而沉淀,违背政府发放消费券的初衷,且反对者认为消费券的刺激作用是一次性的,犹如饮鸩止渴,其产生的替代效应是在提前透支国民消费欲望与需求。还有学者指出2008年消费券在发放过程中存在较为明显的监管漏洞,可能出现歧视现象、寻租行为等破坏政府初衷的情况。
作为政府财政发放的消费券应该具备两个作用:救济作用与对经济的短期刺激作用。而这两个作用是否能有效发挥,其实对消费券的针对性发放有很高的要求。一方面,就救济作用而言,消费券应该发放给低收入人群,那么如何保证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能够公平参与消费券申领过程就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就对经济的短期刺激作用而言,其受消费群体特征的影响较大。消费者的收入、年龄等特征会影响消费券对消费需求的拉动。换言之,消费券是否能够有效发挥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受到申领消费券的人群的影响,申领人群不同,会表现出不同情形。另外,消费券实施向不同的行业,会呈现出不同的特性,这会影响消费券的乘数效应。如果消费券针对性发放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其在公平普惠、有效刺激两个层面的作用都会大打折扣。
借助金融科技,消费券实施过程中的针对性发放的难题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借助互联网支付平台,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基础上精准制定的数字化消费券,可以减轻甚至消除消费券可能带来的负收入效应,同时,可依据各地具体情况灵活发放,定向支持某些经济下行危机中特定的亟需扶持的行业。基于此,本文将从消费券的国内外背景及实践情况入手,结合国内目前的发放现状,研究金融科技手段的介入及互联网支付平台对消费券提振经济的积极作用,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消费券发放策略及建议。
一、消费券的现状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央采取“4万亿”拉动民间投资、提振消费、稳定出口,以减少世界经济整体衰退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其中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是保增长的主要途径之一。作为提振消费的措施,我国多地启动发放消费券。自2008 年 5 月起杭州、南京、长沙、武汉、成都等地陆续发放教育、旅游等各类消费券。到2009年5月份,我国已有21个省市的32个城市发放了消费券,总额超过20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下,各地也正积极采取发放消费券的形式促进消费回补及潜力释放。
3月13日,发改委、工信部、央行、证监会等23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分别从6大方面提出共19条举措,并指出要帮助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有效应对疫情、渡过难关、有序恢复营业。意见指出,要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基于此,多地政府采取与互联网支付平台合作的方式发放数字化消费券。
一方面,国内处于企业数字化前列的城市正积极借助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提振经济。例如杭州2020年3月26日宣布,将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支付宝)向全体在杭人员发放总额为5亿元的消费券和11.8亿元的商家匹配优惠额度,5亿元消费券包括0.15亿元的困难群众消费补助和4.85亿元的普通群众电子消费券,预计此次16.8亿元的消费券将拉动消费逾35亿元;杭州还可以利用此次发放数字化消费券进一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总效用可观。
另一方面,其他一些内地城市也开始尝试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例如,广西自治区结合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通过“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发放超亿元数字化消费券。截至4月1日,全区近40万家线上线下商户参与此活动,拉动消费超30亿元。在打造广西“三月三”节庆消费品牌的同时,广西自治区政府有力推动本地商家利用支付宝、口碑、饿了么等数字化平台进行转型升级,助力广西商贸业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生活服务类行业通过数字化改造优化转轨。
也有城市在刺激消费的手段上打开新思路。借助互联网支付,通过激发市场主体和平台企业的积极性,放大政策和资金的杠杆作用与乘数效应,促进实体商业消费全面复苏与服务业升级。例如上海在4月23日正式实施《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其中的12条措施包括举办“五五购物节,全城打折季”系列活动,对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等。上海善于利用新零售桥头堡的优势,通过支付宝等数字化互联网支付平台让商业体、实体店也具备了数字化运营能力。相比多地直接采取刺激零售、餐饮、文旅的满减消费券,上海选择以专攻补贴汽车消费为主,并辅以阿里、苏宁、百联、拼多多等各大企业向市民发放企业定向消费券的形式提振消费。此外,此次疫情严重的湖北武汉宣布通过支付宝等平台向市民发放23亿元消费券,其中武汉市政府会陆续向全体在汉人员投放5亿元的“武汉消费券”,剩余的18亿由阿里、腾讯和美团点评三家匹配,此举有力活跃了当地消费市场,对武汉复工复产复市起到了非常显著的正面效果。
二、金融科技助力消费券
与2008年前后国内各地发放的“纸质版”传统消费券不同,今年各地发放的消费券呈现出数字化特征,多为政府与互联网支付平台联合发放,并有金融科技加持。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基础上发放精准制定的数字化消费券,能够帮助减小甚至消除传统消费券给经济带来的负收入效应及给行业带来的挤出效应,且具备打通线上线下的能力,能够有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数字化消费券还具有实施效率高,发放过程保持透明性、公平性及针对性,通过量化工具有效评估政策影响等多方面的优势。
1。 实施成本低,灵活性强
相较于传统线下消费券,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能够更便捷地预设、更改消费券种类和消费规则,此特性能够更好地帮助地方政府根据当前某行业经济效应的情况及时对消费券的核销规则做出调整,精准地提升消费拉动扩张效应,灵活性强。其次,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能够免除大量的人工、物力成本,效率极高。以杭州为例,当地政府联合支付宝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向外发布两轮预约、领取消费券的通知,有效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避免线下疯抢等社会冲突,在保证效率的同时还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
2。公平可追溯,利于监管
由政府发放的消费券主要包括社会救济与提振消费两方面的属性。因此,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的公平性尤为重要。在2008年全国各地发放线下消费券或救济金的过程中,由于其未实名、未真正意义上达到按人分配,导致线下出现不少对消费券进行“倒买倒卖”、囤积居奇等怪象。而通过成熟的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能够保证消费券以平台实名注册申领的方式直接落实到个人,确保了社会弱势群体或普通民众能够申领到如数如额的消费券,避免社会滋生个人歧视行为以及寻租行为,能够很好地保证消费券的公平性。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大多以指定可使用的行业或商家的形式,引导消费者进行定向、定点消费,其本意是为归束消费方向,方便消费券的管理和使用,但以往线下消费券的发放形式在无形中滋生了社会寻租行为,相关人员利用权力进行暗箱操作,违背市场上公平竞争的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悖于消费券的初衷,对拉动消费起到了反作用。而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发放数字化消费券能够从顶层设计直接避免故意将消费券指向特定企业的行为,使消费券流入行业的过程更加透明,可追溯。
3。提高发放的精准性,弱化负作用
发放消费券旨在让民众在用券后激发更大的消费需求,起到消费扩张效应,而非仅仅使用消费券抵用现金,因此,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能够更加有效地把控派发消费券可核销行业的针对性和选择性,能够更好地将消费券聚焦在特定需求上。同时利用数字化消费券自动核销,难以篡改的特性,可直接通过平台规定消费券能够支持核销的行业或企业,扩大消费券的正面效应,提高效率,弱化挤出效应。
4。大数据有利于评估财政绩效
学界对消费券是否能够有效拉动经济,提振消费的看法不一,这与传统消费券发放后效果评估缺乏量化的数据结果支持有关。借助金融科技发放电子消费券后,能够借助大数据技术,从定量的层面,更加有效地跟踪与评估消费券带来的经济拉动效应,量化评估政策影响,实时监控消费券给经济带来的作用,并及时做出调整。
比如,4月27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蚂蚁金服研究院基于蚂蚁金服支付大数据,通过对杭州消费券进行研究发现,与没有消费券时的日常消费量对比,每1元消费券能带动3.5元的新增消费,同时,建议全国再发5000亿元消费券,如按上述3.5倍的新增消费带动效应计算,这将带动4.25%的社会零售消费总额增长。研究显示,从行业的拉动效果看,餐饮服务和食品零售行业的拉动效果最明显,分别为3.7倍和3.3倍,这些行业也是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线下行业,且以小微商家居多。另一方面,研究指出,数字消费券体现了公平性和普惠性,消费券拉动新增消费效应最明显的是消费水平较低的群体及中老年群体。
三、问题及相关建议
目前,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数字化消费券仍存在技术、风控等方面的漏洞。一些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技术水平不足,风控能力尤需提升。据媒体报道,浙江某地级市通过互联网支付发放的第一轮消费券效果并不理想,出现了投机牟利“薅羊毛”、一人多券、无序哄抢、平台崩溃等情况,明显未能做到实名制“一人一号”申领,多领的电子消费券未能如数核销,导致消费券沉淀,未能达到刺激经济的目的,造成了国有资源的浪费。出现“薅羊毛”的现象足以说明平台仍存在较为严重的风控漏洞。此外,一些城市和平台在发放消费券时明确规定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或转让。但在消费券实际投放过程中,仍存在消费者和商家串通虚假消费从而实现消费券套现,可见部分投放消费券的互联网支付平台暂未实现消费券的使用过程可追溯,平台技术能力不足,不能有效做好风控与合规。
1。建议互联网支付平台亟需加强风控监管
当下,互联网支付平台在补充传统行业经营方式,满足消费者的细化、差异化、便捷化需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风控与安全是各互联网支付企业的立身之本,尤其在此为经济复苏服务的重要关头,各大互联网支付平台必须提高技术水平,加强风控,迅速对平台发放消费券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做出排查并解决。互联网支付平台还要完善消费券发放过程中的个人信息机制,完善安全、隐私保护,目前部分地区通过互联网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出现了多次申领、倒买倒卖以及外地消费的现象,给当地政府提振经济带来困难,降低了消费券的效率。因此,建议政府在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发放消费券时设置实名信息填写机制,经筛选的符合申领条件的群众才可申请消费券,保证消费券的精准发放及有效帮扶。此外,建议互联网支付平台建立强大的消费券专用网络数据库,研发新的互联网支付安全手段,保障消费券使用过程中的用户信息安全,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为消费券提振经济的过程保驾护航,也推动互联支付行业借此机会扩展有效用户规模,健康良性发展。
2。建议各地政府借助金融科技精准发放消费券
首先,建议推动政府借助金融科技向困难群体精准发放消费券,实现精准救济同时刺激消费。不同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不同,获得消费券对其消费行为的影响不同,拉动社会零售总额的作用不同。借助大数据等技术能够精准确定需要帮扶的特定对象,可以强化消费券的刺激作用。其次,建议政府借助金融科技向特定行业精准发放消费券,放大乘数效应。不同种类商品具有不同的乘数撬动效应,例如生活必须品等刚性需求商品的乘数效应较小,而线下餐饮、文旅、培训等消费券的乘数效应较高。鼓励地方政府联合互联网支付平台,积极借助云计算及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快速捕捉当前亟待扶持的行业与市场潜在发展方向,针对乘数撬动效应高的行业,精准发放消费券,提高运作效率,尽可能削弱消费券对现金消费的挤出效应。
3。建议政府更加重视供给端的帮扶并借助金融科技实施
目前的消费券均焦于需求端,用以补贴普通民众,提振经济。我们必须认识到,消费券仅是刺激消费的启动键,起到初始带动的作用,并不能长期带动消费,其性质为短期强刺激。长期来看,还是需要政府在供给端降费减税、补贴企业、控制失业率等方面施行有效措施。具体来说,政府应进一步从供给端的角度重点关注中小企业的困境,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向其发放如创新券形式的财政补贴与扶持,降费减税,有效降低企业向上下游购买资源、服务的费用,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助力中小企业减少裁员,为活下去提供更长时间的窗口期。只有需求端与供给端双管齐下,打好组合拳,帮助各行业恢复信心,广大中小企业才能度过难关,国内经济才有复苏的希望。
(瞿悠对本文亦有贡献)本文转自:商业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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