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不断完善
中国金融杂志 / 2022-01-06 12:09:13
作者|《中国金融》记者 纪崴
回首2021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持续蔓延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背景下,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力支持助企纾困,创新推动绿色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各项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中国金融》杂志特别推出“2021央行 ‘功’作”专栏,盘点2021年一年来人民银行工作重点、亮点,探析中央银行在助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推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举措和作用。
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把保持价格稳定与维护金融稳定的两大目标有机结合,在维护宏观经济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断蔓延和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变化,人民银行不断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政策设计,全力支持助企纾困;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在支持国民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同时,推动各重点领域畅通循环。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功能
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2021年7月15日和12月15日,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各0.5个百分点,共释放资金约2.2亿元。金融机构加权平均存款准备金率降至8.4%,比2018年初降低了6.5个百分点。
分层次、有梯度出台并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2021年第二季度,为促进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对10个信贷增长缓慢省份增加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引导这10个省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区域内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决策部署,新增 3000 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出台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突出直达性、精准性特点,持续推进并转换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1年3月将2020年6月创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以保持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减,更好发挥其稳就业的作用。2022年后将这两项直达工具转换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常态化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
持续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2020年大幅降低基础上进一步下降。2021年前11个月,整体贷款利率为5.07%,同比下降0.09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利率为4.61%,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2020年底,一年期LPR又进一步下调5个基点至3.8%。企业融资成本有望继续下降。2021年6月,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引导中长期存款利率明显下降,促进银行负债成本稳中有降,为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打开操作空间。
着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2021年5月31日和12月9日两次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各2个百分点至9%,回收外汇流动性超过400亿美元,有效调节外汇流动性。加强外汇市场自律管理。2021年2月、5月、11月3次召开自律机制会议,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着力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发挥宏观审慎政策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
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2021年底,人民银行推动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进一步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治理机制,推动形成统筹协调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宏观审慎压力测试,为宏观审慎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开展重点领域宏观审慎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稳步实施,研究储备跨境资本流动等重点领域宏观审慎政策工具,逐步拓展宏观审慎政策覆盖范围。
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2021年10月1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正式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监管指标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和审慎监管要求,为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同日发布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基于2020 年数据评估认定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共 19 家,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10月29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制定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完善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框架,增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这为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提供了制度保障。
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框架。2021年3月,人民银行发布实施《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目前,人民银行已受理中信有限、光大集团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三家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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